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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为共融服务的圣事

发表时间:11-02-09 来自: 作者:  点击次数:9553



1533. 圣洗、坚振和感恩(圣体)圣事是基督徒入门圣事。它们是所有基督门徒共同圣召的基础;他们被召成圣,并实践向世界传福音的使命。这三件圣事赋予人必要的圣宠,使人在迈向天乡的旅途生活中,能依照圣神的指引而生活。
1534. 有两件圣事──圣秩和婚姻──是为其他人的得救而设立的。虽然它们同样地有助于其个人的得救,但也是通过其为他人服务而达成的。这两件圣事赋予领受人在教会内一项特殊使命,并用来建立天主的子民。
1535. 透过这两件圣事,那些已经在圣洗和坚振圣事中蒙受祝圣,而享有全体信友所共有的普通司祭职的人,能够接受特殊的祝圣。那些接受圣秩圣事者蒙受祝圣而成为牧者,因基督之名,「以天主的圣言和恩宠牧养教会」。另一方面,「基督徒夫妇,为善尽他们身分的职责,借特殊的圣事而增强力量,一如已蒙受祝圣一样」。

第六条

圣秩圣事

1536. 圣秩(ordo)是圣事,借此圣事,基督所托付给宗徒的使命,得以在教会中继续执行,直到世代的终结。故此,它是宗徒职务的圣事。它包括主教职、司铎职、执事职三个等级。

      
[有关基督对宗徒职务的创立和使命,见上文(874……等号)。这里只论及此项职务如何透过圣事的途径而传递]。

      
一、为何称这圣事为圣秩圣事?
1537. 在古代罗马,拉丁文Ordo是指一些确立的的公务团体,特别是管理团体(governing body)。 Ordinatio则指被纳入一个这类的团体(Ordo)。在教会也有一些确立的团体,圣传依据圣经从古以来就称之为taxeis (希腊文),拉丁文是ordines (圣秩)。于是, 礼仪中说到ordo episcoporum (主教圣秩),ordo presbyterorum(原意是「长老圣秩」,中文一般称「司铎圣秩」),ordo diaconorum (执事圣秩)。其他的团体也用ordo 这个名词,诸如:慕道者、贞女们、夫妇、寡妇等。
1538. 加入教会中一个这样的「团体」,是经由一项称为ordinatio(入团礼)的仪式来达成;这是一项宗教和礼仪行动,是一种祝圣,或祝福,或一件「圣事」。今日,ordinatio一词则专用在使一个人加入主教行列、司铎行列或执事行列的圣事行动上,并且此圣事行动超越纯粹由团体所作的选立、指派、授权或任命;因为这圣事行动赋予圣神的恩赐,使领受者能行使「神权」(sacra potestas);这神权只能透过教会来自基督自己。这授秩礼(ordinatio)又称为祝圣礼(consecratio),因为这是基督本人为了祂的教会,将领圣秩者从众人中选拔出来,授予他神权。主教的覆手联同祝圣祷词,就是构成此祝圣礼的可见标记。

二、救恩史中的圣秩圣事

旧约的司祭职

1539. 天主将选民立为「一个司祭的国家,一个圣洁的国民」(出19:6)。在以色列子民当中,天主由十二个支派中选出了一支,就是肋未支派,把他们选拔出来,专作礼仪服务,而天主本身就是他们的产业。当时有专用仪式来祝圣旧约最初的司祭,司祭的「设立是为人行关于天主的事,为奉献供物和牺牲,以赎罪过」。
1540. 这司祭职的设立是为宣讲天主圣言,并借奉献牺牲和祈祷,与天主重建共融的关系。可是,这司祭职却不能带来救恩,需要不断地重复献祭,也不能获得决定性的圣化。这决定性的圣化只有借基督的祭献才可以实现。  
1541. 但是,教会的礼仪将亚郎的司祭职和肋未支派的服务,一如七十个「长老」的建立,都视为新约晋秩职务的预象。因此在拉丁礼中,教会在授予主教圣秩的祝圣经文中祈祷说:

          
天主,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之父……祢曾以恩宠的言语,订定了教会规范;祢从起初就预定使亚巴郎的后裔,成为神圣的子民,祢设立了君王和司祭,使他们常服务于祢的圣所……

1542. 在司铎圣秩授予礼中,教会祈求:

          
主、圣父……远在旧约时代,祢就以神妙的圣礼,创立了多种职务。祢委派梅瑟和亚郎,管理及圣化祢的子民,祢又简选一些人,赐予他们职位和名分,与梅瑟和亚郎联合,以协助他们的工作。为此,祢在旷野里,将梅瑟的神能赋予七十位贤士,使他们充作他的助手,让他更容易管理祢的子民。同样,祢将亚郎的职权,完整地交给他的子孙,按照司祭的律例,供职于会幕,履行献祭的职务;而这会幕的祭献,正是未来美好事物的预象。

1543. 在授予执事圣秩的祝圣经文中,教会宣认:

          
全能的天主……祢建立教会作为基督的身体,且使这身体的肢体享有天上不同之神恩,各司其职,又因圣神而奇妙的结合成一体,成为新的圣殿,不断成长与扩大。祢建立了三个圣秩职分,使圣职人员为祢的圣名而服务。犹如当初祢曾拣选肋未的子孙,在祢的圣殿中供职……。

基督的唯一司祭职

1544. 旧约司祭职的所有预象都在耶稣基督身上找到了圆满的实现,祂是「天人之间唯一的中保」(弟前2:5)。基督徒圣传视「至高天主的司祭」默基瑟德(创14:18)为基督司祭职的一个预象。祂是唯一「按照默基瑟德品位的大司祭」(希5:10;6:20),祂是「圣洁、无罪、毫无瑕疵的」(希7:26)。祂「只借一次奉献……就永远使那些被圣化的人得以成全」(希10:14),也就是借祂在十字架上的唯一祭献。
1545. 基督赎罪的祭献是唯一的,是一次而永远完成的,却在教会的感恩祭中临现。基督的唯一司祭职也是一样: 此司祭职借着公务司祭职而临现,基督司祭职的唯一性并不因此而削减:「而且只有基督自己才是真正的司祭,其他的都只是祂的仆人」。

参与基督唯一司祭职的两种方式

1546. 大司祭和唯一中保──基督──使教会「成为一个司祭的国度,事奉祂的天主和父」(默1:6)。整个信友团体,就其本身而言,是司祭性的。信友实行他们由圣洗圣事接受的司祭职,每个人依照自己的圣召,参与基督作为司祭、先知和君王的使命。他们是借圣洗和坚振而「被祝圣为……神圣的司祭」。
1547. 主教及司铎的公务或圣统司祭职,与所有信友的普通司祭职,虽然「两者各按其自己的方式都分享基督唯一的司祭职」却有实质上的分别,但「彼此有连带关系」。这从何说起?信友们的普通司祭职实行于发展圣洗的恩宠──亦即信、望、爱三德的生活,顺应圣神的生活。公务司祭职是为普通司祭职服务的,致力于发展所有基督徒圣洗的恩宠。公务司祭职是基督用来不停地建立并领导教会的方法之一。因此,公务司祭职是透过它专有的圣事──圣秩圣事──而授予的。

以基督元首的身分

1548. 圣职人员为教会服务时,是基督自己临现于祂的教会,作为祂奥体的头、祂羊群的牧者、赎罪祭的大司祭、真理的导师。这正是教会所要表达的:因圣秩圣事的效力,司祭「以基督元首的身分」而行动:

          
圣职人员真正担任同一耶稣基督司祭的职务。如果圣职人员基于他所领受司祭职的祝圣,而确实肖似大司祭,那么他就享有以基督自己的权能而行动的权力,因为他代表基督(virtuteac persona ipsius Christi)。

          
基督是一切司祭职的泉源:旧约的司祭只是基督的预象,而新约的司祭却是以基督的身分而行动。

1549. 借晋秩职务,特别是司铎职和主教职,基督作为教会元首的临在,就会在信友团体中成为有形可见的。按照圣依纳爵‧安提约基的美妙说法:主教是「父之典型」(typos tou Patros), 他好像是天主圣父活的肖象。
1550. 基督在其圣职人员身上的这种临在,不应被认为好似这人已被保护,而免除任何人性软弱,支配欲、错谬,甚至罪恶的危害。圣神的力量并不以同样方式保证圣职人员的一切行为。可是,在施行圣事时,圣神却赋予这种保证,为的是即使圣职人员虽有罪亦不能阻止恩宠的效果;圣职人员有许多其他行为仍存留着人性的痕迹,这些行为不常是忠于福音的标记,也因此会损害教会宗徒事业的效果。
1551. 这司祭职是公务性的。 「这项由主交托给祂子民的牧者们的职务是一项道地的服务」。这服务完全与基督和人群有关;它完全从属于基督及祂唯一的司祭职,它的建立是为了人群和教会团体的益处。圣秩圣事赋予一种「神权」, 这权力就是基督的权力。为此,这权力的行使,应依照基督的榜样来衡量,祂为了爱而成为最卑微的和众人的仆役。 「主曾经清楚地说过,照顾祂的羊群就是爱祂的证明」。

「以整个教会的名义」

1552. 公务司祭职不仅具有在信友团体前代表基督──教会元首──的职责,而且当他把教会的祈祷呈献给天主时,尤其奉献感恩祭时,他也是以整个教会的名义而行动。
1553. 「以整个教会的名义」,这并不表示司祭们是团体所指派的代表。教会的祈祷和奉献是不可与其元首基督的祈祷和奉献分离的。这常是基督在教会内并借着教会所行的崇拜;是整个教会,即基督的奥体,「借着基督、偕同基督、在基督内」,在圣神的团结中,向天父呈上祈祷并奉献自己。整个身体──头和肢体(caput et membra) ──在祈祷和奉献自己,正因为如此,那些在奥体内,特别作祂仆人的,不但称为基督的仆人,亦称为教会的仆人。这是由于公务司祭职代表基督,故此亦能代表教会。

三、圣秩圣事的三个等级

1554. 「由天主所设立的教会职务是分等级去执行的,这些执行人员从古以来就被称为主教、司铎和执事」。教会在礼仪中、在其训导以及其恒常的实践中所表达的天主教教义,承认在公务上分享基督司祭职的,共有两个等级,就是:主教职和司铎职。而执事职则是为辅助及服务他们的。为此,「司祭」(sacerdos)一词实在的用法是指主教和司铎,而非执事。不过,天主教教义教导,两个分享司祭职的等级(主教和司铎)和服务的等级(执事),三者都是透过称为「授予圣秩」的圣事行动,亦即透过圣秩圣事而授予的:

          
所有的人须尊敬执事就如对耶稣一样,尊敬主教如对天父的肖象,尊敬司铎就如对天主的议会和宗徒团一样,因为没有他们就没有教会可言。

主教圣秩授予礼──圣秩圣事的圆满

1555. 「据圣传证明,从教会初期就一直通行的不同职务中,首要的就是那些被立为主教职位的,因为他们从开始就绵延不绝地由宗徒一脉相传下来,且被视为宗徒继承的传递者」。
1556. 为完成他们的崇高使命,「宗徒们在圣神降临时因基督而满渥特殊倾注的圣神,他们又以覆手礼,把圣神的恩宠传授给他们的合作者,这圣神的恩赐借主教的祝圣礼,一直流传到今天」
1557. 梵二大公会议训导说:「在主教祝圣礼中授予圣秩圣事的圆满,这在教会的礼仪传统中,并按教父的说法,称为至高的司祭职,神圣职务的全部(summa) 」。
1558. 「祝圣主教时,连同圣化的职务,也授予训导和管理的职务……。事实上……覆手礼和祝圣经文赋予圣神的恩宠,并留下神印,致使主教们卓越地、有形可见地代表基督自己,作为导师、牧人和大司祭,并以基督的身分行事(in Eius persona agant)」。 「所以,主教们因所领受的圣神,成为信仰的真正导师、大司祭及牧人」。
1559. 「一个人基于主教的祝圣礼,并借与主教团的首领及其他团员的圣统共融,成为主教团的一分子」。主教圣秩的集体本质(collegial nature)和特性,尤其在教会古代的习惯中表现出来,即在祝圣一位新主教时,请来多位主教参与祝圣。今日,为合法地祝圣一位主教,需要罗马主教的特殊参与,因为他是所有个别教会在唯一教会内共融之最高、有形可见的联系,同时,他又是它们自由的保证。
1560. 每位主教,身为基督的代表(vicar),对于那托付给他的个别教会,负有牧者的职责,但他同时与所有主教弟兄集体地负有关怀所有其他教会的责任:「虽然每位主教只是托付给他照顾的那一部分羊群本有的牧者,但按天主所制订的,他既身为宗徒的合法继承人,就与其他主教共负教会的宗徒使命」。
1561. 前述的一切,正说明为何主教所主持的感恩祭具有特殊的意义,它表达团结一起围绕祭台的教会,由代表基督──善牧和教会元首──的主教所主持。

司铎主教们的合作者圣秩授予礼

1562. 「基督是圣父所祝圣和派遣来到世上的,祂借宗徒们并使他们的继承人──主教们──分享祂的祝圣和使命。主教们又把自己的职务,合法地按不同的等级,委托给教会不同的成员」。 「主教们的职务以从属的等级交给司铎们:他们被纳入司铎圣秩中,成为主教圣秩的合作者,去履行基督所托付的宗徒使命」
1563. 「由于司铎的职务与主教圣秩紧密相连,因而分享基督亲自建立、圣化和治理祂奥体的权柄。为此,司铎们的司祭职虽以基督徒入门圣事为先决条件,却是由另一件特殊的圣事所授予。透过圣秩圣事,司铎们借圣神的傅油,烙上特殊神印,使他们肖似基督大司祭,能以基督元首的身分行事」。
1564. 「司铎们虽未达到司祭职的最高峰,在执行分内职权时又从属于主教,但司铎们和主教们在司祭的尊位上连在一起,也因着圣秩圣事,按照至高永远大司祭基督的肖象,他们是被祝圣为真正的新约司祭,去宣讲福音,牧养信友并举行礼仪庆典」。
1565. 司铎经由圣秩圣事,分担了基督交托给宗徒们向普世传福音的使命。 「司铎们在领受圣秩时所得的神恩,准备他们不只去执行一种限定的使命,而是广大普遍的救世使命,『直达地极』」「故在他们内心应有准备可到任何地方去宣讲福音」。
1566. 「司铎们行使其神圣职务的最高峰,是在感恩祭中或感恩聚会(synaxis):在那里他们以基督的身分行动,宣布祂的奥迹,把信友们的祈祷和他们元首基督的牺牲联合一起。同时,在弥撒圣祭中,透过他们使唯一的新约祭献临现并产生实效,直到主的再临;这就是基督曾一次而永远地把自己当作无玷的牺牲而奉献于天父的祭献」。他们由这唯一的祭献汲取整个司铎职务的力量。
1567. 「司铎们是主教圣秩谨慎的合作者、助手和工具, 奉召为天主的子民服务,与他们的主教组成唯一的司祭团,分担不同的职务。在每一个地区的信友团体中,他们可以说是代表主教, 并以完全信任和慷慨的心胸与他联合,分担他的部分职责和关怀,并在每日的操劳中付诸实行」。司铎们若不从属主教,与他共融,就不可行使职权。在领受圣秩时,他们向主教应许服从,并在礼成时,主教向他们祝平安,表示主教视他们为合作者、儿子、兄弟和朋友,他们应向主教回以敬爱和服从。
1568. 「司铎们因授秩礼都加入司铎的行列,彼此借这圣事性的手足关系密切团结,尤其在所服务的教区,在当地的主教领导下,以特殊的方式组成唯一的司祭团」。司祭团的一体性,按惯例有其礼仪的表达,即在授秩礼中,主教为领秩者覆手后,司铎们也为他覆手。

执事授秩礼  「为人服务」

1569. 「在圣统制中,等级最低的是执事, 他们所领受的覆手,『不是为作司祭,而是为服务』」。在执事圣秩授予礼仪中,只有主教为候选人覆手,表示执事在「服务」的任务上特别与主教联系在一起。
1570. 执事以特殊的方式分享基督的使命和恩宠。圣秩圣事给他们盖上一个不能磨灭的印号(「神印」),使他们肖似基督:基督自己曾成为「执事」,亦即众人之仆。在执事的许多职务之中,特别有:辅助主教和司铎举行神圣奥迹的庆典,尤其是感恩祭;分送圣体,证婚并祝福婚姻,宣读福音和讲道,主持葬礼,并献身于各种爱德服务工作。
1571. 自梵二大公会议以来,拉丁教会恢复了执事职,「作为圣统固有及永久的一个等级」。此职在东方教会则是一直保持的。终身执事职可授予已婚人士,它为教会的使命构成一项重要的富源。其实,对那些在教会内,不论在礼仪及牧民生活中,或在社会及慈善事业上,实践真正服务职责的人来说,「让他们借宗徒传下来的覆手礼得到坚固,与祭台更密切地联系起来,这样,他们靠着执事职之圣事恩宠,更有效地履行职务」,是适当而有益的。

四、圣秩圣事庆典的举行

1572. 由于主教、司铎或执事的圣秩授予礼,对个别教会的生活是很重要的,因此尽量要求有较多的信友参礼。最好是在主日并在主教座堂举行,并且以适合于该庆典的隆重礼仪举行。主教、司铎、执事三项圣秩授予礼,遵从同样的进行程序,都是在感恩祭中进行。
1573. 圣秩圣事的必要仪式,为主教职、司铎职和执事职,都是主教在领受圣秩者的头上覆手,并以特定的祝圣祷词祈祷,呼求天主将圣神倾注于领受圣秩者身上,并赐与相称其职务的神恩。
1574. 就如在所有的圣事中,授秩庆典也有一些附加的仪式。虽然这些附加仪式在不同的礼仪传统中有显著的差异,但都有共同点,就是表达圣事恩宠多方面的意义。比方,在拉丁礼中,开端仪式包括:领圣秩者的推介及甄选、主教训话、询问领圣秩者、诸圣祷文等,这些仪式表明该候选人的挑选是符合教会的常规,并导入隆重的祝圣礼。祝圣礼之后的其他仪式,则以象征的方式表达和完成所实现的奥迹:为主教和司铎有傅「圣化圣油」礼,作为圣神特别傅油的标记,圣神使他们的职务成效卓著;把福音书、戒指、礼冠和牧杖交给新主教,表示他负有宣讲圣言的宗徒使命,并表示他对教会──基督净配──的忠贞,以及他牧养主的羊群之责任;把圣盘及圣爵交给新司铎,表示他是奉召把「圣洁的子民的献礼」呈献给天主;把福音书交给新执事,表明他已领受了宣讲基督福音的使命。

五、谁可授予圣秩圣事?

1575. 基督简选了宗徒们,使他们分享祂的使命和权力。基督被提升到天父的右边后,并未离弃羊群,仍通过宗徒们,不断照顾和保护羊群;并且,时至今日祂仍然透过这些继续祂工作的牧者们领导羊群。故此,是基督「恩赐」一些人作宗徒,另一些人作牧者,祂通过主教们继续行动。
1576. 既然圣秩圣事是[赋予]宗徒职务的圣事,那么,是由身为宗徒继承人的主教们,去传授「圣神的恩赐」,「宗徒继承」(apostolic line)。有效地被祝圣的主教,即是从宗徒一脉相传下来的主教,可有效地授予圣秩的三个等级。

六、谁可领受圣秩圣事?

1577. 「唯有受过洗的男性(vir),才得有效地领受圣秩」。主耶稣选立了一些男人为组成十二宗徒的团体。宗徒们亦同样简选合作者3继承他们的职责。世界主教团偕同在司祭职上与他们相连的司铎们,使十二宗徒团体不断临在并实现,直到基督再来。教会认识到她已被主自己的这个选择所约束。为此,让女性领受圣秩是不可能的。
1578. 没有人享有领受圣秩圣事的权利。事实上,没有人可以擅自取得这职位,这该是由天主亲自召选的。谁以为自己有被天主召唤担任晋秩职务的征兆,应谦虚地将其意愿请示教会当局;因为只有教会有责任和权利去呼召人领受圣秩。就如每项恩宠,人只能把这圣事视为无条件的恩赐去领受。
1579. 在拉丁教会中,除终身执事外,所有圣职人员通常都是选自度独身生活的信友,他们愿意「为天国」(玛19:12) 保持独身。他们奉召为了「主的事务」而全心奉献自己,把自己完全地给予天主和人群。独身是新生活的标记;教会的圣职人员正是为这新生活服务而被祝圣。以欣喜的心来接受独身生活的人,必能喜气洋洋地宣布天主之国。
1580. 在东方教会,很多世纪以来都实行不同的法制:只有主教才是选自独身者, 已婚的可被祝圣为司铎和执事。这样的习惯历来都被视为合法。这些司铎在他们的团体中执行职务,亦很有成效。但另一方面,司铎的独身在东方教会也很受尊敬,不少司铎也为天主的国而自愿选择独身。唯在东方教会,一如在西方教会,已领圣秩者就一概不可以再结婚。

七、圣秩圣事的效果

不可磨灭的神印

1581. 这圣事因着圣神的特殊恩宠,使领受者肖似基督,使他成为基督的工具,服务祂的教会。通过授秩礼,一个人得以作为教会元首基督的代表,执行祂司祭、先知、君王的三重职务。
1582. 就如圣洗和坚振圣事一样,圣秩圣事这种对基督职务的分享,也是一次而永久授予的。圣秩圣事正如圣洗和坚振圣事,也给予一个永不磨灭的神印。为此,圣秩圣事不可重复授予,亦不可暂时授予。
1583. 一位有效领过圣秩的人,因正当理由,可被解除他与圣秩有关连的义务和职分,或被禁止执行职务,但严格地说,他并不是重回平信徒的身分,因为圣秩的神印是永久的。自授秩当日起,他所领受的圣召和使命就永远铭刻在他身上了。
1584. 由于终究是基督透过圣职人员去行动和实行救世工作,故此纵使圣职人员有不堪当之处,并不会阻碍基督的行动。圣奥思定对此曾铿锵有力地说:

          
至于骄傲的圣职人员,他该与魔鬼并列,但基督的恩宠并不因此受玷污,凡通过他而流出的一切,仍保持其纯洁和清澈,且流到肥沃之地……圣事的神能实在如同光一般:那些受光照的人,是接受纯洁的光,纵使光穿过污秽之物,也不受污染。

圣神的恩宠

1585. 这圣事所赋予特殊的圣神恩宠,是使领受圣秩者肖似基督:司祭、导师和牧者;领受圣秩者就是成为基督的仆人。
1586. 对主教来说,这恩宠首先就是勇力之恩( 即拉丁礼祝圣主教祷词中的「领导之神」):这恩宠使他如同父亲和牧人,不遗余力地、谨慎地领导和保护他的教会, 无私地爱所有的人, 并优先爱护贫穷、患病和有需要的人。这恩宠驱使他向所有的人宣讲福音,作群羊的榜样,领导他们踏上成圣之路;在感恩祭中,与亲作司祭和祭品的基督认同,不怕为羊群舍生:

          
洞察人心的大父,求祢使这位蒙祢选立为主教的仆人,妥善牧养祢的神圣羊群,在祢前执行大司祭的职务,无可指责,日夜不懈地事奉祢;愿他时常邀得祢的仁慈垂顾,并奉献祢圣教会的礼品;愿他借圣神的德能享有大司祭的职权,按照祢的命令,赦免罪过;按照祢的旨意,分配职务;按照祢赋予宗徒们的权柄,解除各种束缚;使他以温良和纯洁的心悦乐祢,借祢的圣子耶稣基督向祢献上馨香之祭……

1587. 在司铎授秩礼中,所赐予的神恩,可从拜占廷礼的祷词表达出来。主教覆手时,所用的祷词中有以下的话:

          
上主,求祢以圣神的恩赐充满这位祢擢升到司铎行列的仆人,使他堪当服务祢的祭坛,无可指责,使他宣告祢天国的福音,善尽传报祢真理之言的职务,向祢奉献精神的礼品和牺牲,借重生的洗礼更新祢的子民;好使他在祢唯一圣子,我们伟大的天主、救主耶稣基督第二次来临之日,能前去与祂相遇,并从祢无限的美善中,领受他忠于职守的赏报。

1588. 至于执事,「圣事恩宠给予他们必需的力量,使他们在与主教及其司铎团共融中,为礼仪、为福音并为爱德工作『服务』(diakonia),以服务天主的子民」。
1589. 面对司祭职务和恩宠的崇高,圣师们已感觉到皈依的迫切性,好使他们的整个生活符合那位以圣事立他们为圣职人员的主。因此,当圣额我略‧纳祥还是年轻司铎时,就呼吁说:

          
要洁净他人,须先洁净自己;为能教导他人,须先受教导;要照亮他人,须先变成光;要使人接近天主,自己应接近天主;要圣化他人,自己先须成圣;带领人要亲切,劝导人要谨慎。

          
我知道我们是谁的服务人员,处在什么样的地位,奔向什么目标。我知道天主的伟大,人的软弱,但也知道他的潜力。

          
[那么司铎是谁呢?他是]真理的护卫者,他与天使一同侍立,与总领天使一起光荣天主,使祭献的牺牲升到天上的祭台,分享基督的大司祭职,重新塑造万有,以[天主的]肖象重建万物,为了天国再造万物。最后,更伟大的,就是他被神性化,他也使人神性化。

          
亚尔斯本堂神父圣维雅纳说:「是司铎在世上继续救赎的工程;……如果我们真正明白地上的司铎,就不怕为爱而死;……司祭职正是耶稣心里的爱」

撮要

1590. 圣保禄对其门徒弟茂德说:「我提醒你把天主借我的覆手所赋予你的恩赐再炽热起来」(弟后1:6),「谁若想望监督的职分,是渴望一件善事」(弟前3:1)。又对弟铎说:「我留你在克里特, 是要你整顿那些尚未完成的事,并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铎1:5)。
1591. 整个教会是一个司祭子民。借着洗礼,所有的信友分享基督的司祭职。这种分享称为「信友的普通司祭职」。基于这普通司祭职,并为了服务这普通司祭职,而有另一种分担基督使命的方式:就是经由圣秩圣事所授予的职务,其任务是以基督元首的名义和身分在团体中服务。
1592. 公务司祭职与信友的普通司祭职在本质上有别,因为前者是赋予一种神权以服务信友。圣职人员借着训导(munus docendi)、礼仪(munus liturgicum)和牧职管理(munus regendi) 为天主的子民服务。
1593. 从教会初期,晋秩职务的授予及执行分为主教、司铎及执事三个等级。经由圣秩授予礼而赋予的职务,为有机组织的教会,是不能替代的:没有主教,司铎和执事,就没有教会可言。
1594. 主教领受圣秩圣事的圆满,这使他晋身于世界主教团中,并且在所托付给他的个别教会中,成为可见的首领。主教们作为宗徒们的继承人和世界主教团的一分子,在伯多禄继承人──教宗──职权的领导下,分担宗徒的职责和整个教会的使命。
1595. 司铎们在司祭的地位上与主教们相连,同时又在履行牧职上,从属他们。他们奉召作主教们谨慎的合作者。他们围绕自己的主教,组成一个司铎团,联同主教共同承担个别教会的责任。他们由主教指派负责一个堂区团体或某项指定的教会工作。
1596. 执事们是圣职人员,专事教会的服务工作;他们没有接受公务司祭职,但授秩礼赋予他们在圣言服务、礼仪服务、牧职管理以及慈善事务上重要的任务。这些任务应在主教牧权的领导下去执行。
1597. 圣秩圣事的授予是通过覆手礼及其后的隆重祝圣祷词,呼求天主赐下圣神的恩宠,为使领圣秩者能善尽职务。授秩礼赋予一个不可磨灭的圣事神印。
1598. 教会的圣秩只授予领过洗的男性,他们执行这职务的合宜性需得到确认。招请人接受圣秩是教会当局的责任和权利。
1599. 在拉丁教会中,司铎的圣秩通常只授予那些准备甘心情愿度独身生活的候选人,同时他们须公开表明心意,为爱慕天主的国并为服务人群,而保持独身。
1600. 圣秩圣事的三个等级皆由主教授予。

第七条

婚姻圣事

1601. 「男女双方是借婚姻盟约结合为终身伴侣,此盟约以其本质指向夫妻的福祉,以及生育和教养子女,而且两位领洗者之间的婚姻被主基督提升到圣事的尊位」

一、天主计画中的婚姻

1602. 圣经是以天主按照自己的肖象创造男人和女人而开始,最后以「羔羊的婚礼」(默19:7,9)的神视完成。从始至终,圣经讲论婚姻及其「奥迹」:婚姻的建立和天主所赋予的意义;婚姻的起源和目的;婚姻在整个救恩史中的各种实现;罪恶给婚姻所带来的种种困难;婚姻如何「在主内」(格前7:39)、在基督与教会订立的新盟约中得到更新。

受造界中的婚姻

1603. 「夫妻生活及恩爱的密切结合是由造物主所建立,并由祂赋予固有的法则。婚姻的创立者是天主自己」。婚姻的圣召已铭刻在男人与女人的本性上,造物主亲手所创造的人就是这样。虽然长久以来,婚姻在不同的文化、社会结构和灵性态度上经历无数变化,但它并非是一种纯粹人为的制度。这种多元性,不应使人忘记婚姻的共同和永恒特征。尽管婚姻制度的尊严未能在各处以同样的亮度彰显出来,所有文化都认为婚姻结合是相当伟大的。 「因为个人及社会的幸福跟健全的婚姻与家庭生活,紧密相连」。
1604. 天主因着爱而造了人,也召叫人去爱;这是整个人类最基本和与生俱来的圣召。因为人是按照天主的肖象和模样而造成的而天主本身就是爱。天主这样造了男女,他们互相的爱情成为反映天主对人类绝对和永恒之爱的肖象。在造物主的眼中,这爱情是美好的,非常美好的。这爱情得到天主的祝福,目的是使它不断衍生,并实现于照管受造物的共同工程之中:「天主祝福他们说:『你们要生育繁殖,充满大地,治理大地』」(创1:28 )。
1605. 圣经确定男女是为了对方而受造的:「人单独不好。」女人是男人的「亲骨肉」, 就是说, 与他配对的她,与他平等的她,与他最亲近的她,是天主赐给他作为「助手」的,如此她代表那「救助我们的天主」。 「为此,人要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创2:18-25)。这意味着他们两人的生命永远结合在一起,主曾亲自说明这种结合,祂使人想起造物主「最初」的计画:「这样,他们不是两个,而是一体了」(玛19: 6)。

罪恶统治下的婚姻

1606. 每个人在他周遭或在他自己内,都会经验到邪恶。这经验也会在男女关系上感觉到。他们的结合时常受到纷争、支配欲、不忠、嫉妒和冲突的威胁,这可能逐渐导致仇恨和决裂。根据不同的文化、时代和个人,这种混乱现象可能以一种或多或少的尖锐方式出现,也可能或多或少得以克服,但它似乎具有一种普遍的特征。
1607. 我们沉痛地看到的这混乱现象,根据信仰,并非来自男女的本性,也不是来自男女关系的本质,而是来自罪恶。原罪使人与天主决裂后,第一个后果就是破坏了男女之间原先的共融。他们的关系被彼此的怨怼所扭曲;造物主原先恩赐他们互相喜爱却变成支配对方和贪婪的关系;男女要生育繁殖和治理大地的美好圣召,已添上怀孕和谋生求食的痛苦。
1608. 然而,受造界的秩序虽遭严重扰乱,但仍然存在。为治愈罪恶的创伤,男女需要恩宠的助佑;天主既是无限仁慈的,祂从不拒绝施恩。没有恩宠的助佑,男女便不能实现他们生命的彼此结合,为了这种结合,天主才「在起初」创造了他们。

在旧约法律教育法下的婚姻

1609. 天主是那么慈悲的,从没有舍弃罪人。随着罪恶而来的处罚,「怀孕的苦楚」(创3:16)、「汗流满面」地辛劳工作(创3:19),也构成限制罪恶损害的良方。人在堕落以后,婚姻有助人克服自我封闭、自私、对个人逸乐的追求,而使自己向他人开放、彼此互助、自我牺牲。
1610. 在旧约法律的教育法下,涉及婚姻专一性和不可拆散性的道德良知得以发展。族长和君王的多妻制度仍未明确地被放弃,然而,天主给梅瑟的法律旨在保护女人,反对男人任意支配女人。即使如此,按照主的话,此法律仍带有男人「心硬」的痕迹:为这个缘故,梅瑟准许人休妻。
1611. 先知们在夫妇专一和忠贞的爱情的形象下,看到天主与以色列所订立的盟约,于是准备选民的良知,加深他们了解婚姻的专一性和不可拆散性。卢德传和多俾亚传,以感人的记载,见证了婚姻的崇高意义、夫妻之间的忠贞与恩爱。圣传时常在雅歌一书里,看到人类爱情的独特表达,也是天主之爱的纯真反映──那「猛如死亡」之爱, 「洪流也不能熄灭」之爱的反映(歌8: 6-7)。

在主内的婚姻

1612. 天主与其子民以色列之间的婚姻盟约,为那新而永久的盟约预作准备。在此新盟约中,天主子借着降生成人,牺牲性命,与祂所拯救的人类以某种方式结合在一起,如此,为「羔羊的婚宴」(默19:7,9)预作准备
1613. 耶稣在公开生活之始, 应祂母亲的请求, 在一个婚宴上施行了第一个标记(神迹)。教会对耶稣在加纳婚宴的临在,认为非常重要。这里,她看到对婚姻之美好的肯定,并意会到一个宣告:自那时起,婚姻要成为基督临在的有效标记。
1614. 耶稣在宣讲时,明确指出男女结合的原义,一如造物主自起初所愿意的那样。梅瑟准许人们休妻,是对人的心硬作出让步。男女之间的婚姻结合是不可拆散的:是天主亲自制定的:「凡天主所结合的,人不可拆散」(玛19:6)。
1615. 对婚约的不可拆散性这种明确的坚持,曾使人感到困惑,并且看来好像是一项不能实现的要求。可是,耶稣没有加给夫妇一项不能承受的重担,比梅瑟法律更沉重的担子。祂来恢复受造界被罪恶所扰乱的原有秩序,亲自赋予人力量和恩宠,好能在天主国的新幅度中度婚姻生活。夫妇是借着追随基督、牺牲自我和背负自己的十字架,才能「领悟」婚姻的本义,并在基督的助佑下,把它生活出来。基督徒婚姻的恩宠是基督十字架所产生的果实,十字架是整个基督徒生活的泉源。
1616. 关于这一点,保禄宗徒用以下的话清楚地说明:「你们作丈夫的,应该爱妻子,如同基督爱了教会,并为她舍弃了自己,为圣化她」(弗5:25 -26),又立刻接着说:「『为此,人要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这奥秘真是伟大!但我是指基督和教会说的」(弗5 :31-32)。
1617. 整个基督徒生活带有基督与教会夫妻之爱的标记。使人加入天主子民团体的圣洗,已经是一项婚姻奥迹:它可以说是婚礼前的沐浴,接着就是婚宴──感恩祭。基督徒婚姻则成为有效的标记,是基督与教会缔结盟约的圣事。既然婚姻象征并通传恩宠,那么,两位受过洗礼者之间的婚姻就是新约的真正圣事。

为天国而守贞

1618. 基督是整个基督徒生活的中心。基督徒跟基督的关系,比跟其他家庭的或社会的关系更为重要。自教会开始,已有些男女放弃了婚姻的莫大好处,为要追随羔羊,无论祂到那里,都常跟随祂,为关注上主的事情,为尽力中悦祂3,为迎接新郎的来临4。基督曾亲自邀请某些人追随祂度这种生活,而祂本身就是这种生活的模范:

          
有些阉人,从母胎生来就是这样;有些阉人,是被人阉的; 有些阉人,却是为了天国而自阉的。能领悟的,就领悟罢! (玛19:12)

1619. 为天国而守贞,是圣洗恩宠的一种扩展;是一项有力的标记,象征人与基督之关系的优越性;也是热切期待祂再来的标记,使人想起婚姻是现世存在的一种关系,是会逝去的。
1620. 婚姻圣事和为天国而守贞,两者都是来自主自己。是祂赋予这两种生活意义,并给予它们所需的恩宠,好按照祂的圣意而生活。为天国而守贞的价值,与基督徒的婚姻观是不可分割的,而且相得益彰:

          
诋毁婚姻,就是削减守贞的光辉。赞扬婚姻,就是提高对守贞的赞扬。与坏的相比才显示出的美好,不可能是真的美好。比那确实美好的更为美好的东西,才是最美好的。

二、婚姻庆典

1621. 在拉丁礼中,如双方新人是天主教徒,他们的婚礼通常在弥撒中举行,因为所有圣事与基督的逾越奥迹都是相连的。在感恩祭中,新盟约的纪念得以实现:基督在新盟约中永远与祂钟爱的净配──教会──结合,为了她而自作牺牲。故此,这是十分合适的事:就是在感恩祭中,双方新人誓许合意,互相交付自己,把一生奉献给对方,与临现在感恩祭中的基督为教会所作的奉献结合,来印证这誓盟;同时,借同领感恩(圣体)圣事,在基督的圣体圣血中共融合一,在基督内「成为一体」。
1622. 「由于婚姻礼仪庆典是圣化的圣事行动,……它本身一定是有效的、有价值的和有效果的」。为使即将结婚的夫妇妥善准备自己的婚姻庆典,他们适宜先领受忏悔圣事。
1623. 在拉丁教会中,双方新人通常被视为是基督恩宠的施行人;是他们两人在教会面前,经互表合意,而互相授予婚姻圣事。在东方礼中,婚姻圣事(称为「加冠礼」)的施行人是司铎或主教,他们在接受新人彼此的合意后,便依次为新郎新娘加冠,象征婚姻盟约的订立。
1624. 不同的礼仪传统都有很多的祝福婚姻及呼求圣神祷词,祈求天主在新婚夫妇,尤其在新娘身上赐予祂的恩宠和祝福。借着婚姻圣事的呼求圣神祷词,新婚夫妇领受圣神,就是基督与教会之间爱情的共融。圣神是他们盟约的印记,他们爱情永不枯竭的泉源,也是使他们的忠贞历久常新的力量。

三、婚姻的合意

1625. 婚姻盟约的主角是受过洗的一男一女;他们可自由结婚并能自由地表达他们的合意。所谓「自由的」就是:

      
──没有受到强迫;

      
──没有受到自然律或教会法的阻碍。
1626. 教会认为新婚夫妇彼此的合意是「成立婚姻」不可缺少的因素。没有合意,也就没有婚姻。
1627. 婚姻合意是一项「夫妇互相授受自身的人性行为」:「我接纳你作我的妻子。我接纳你作我的丈夫」。这使夫妇连结一起的合意,在他们两人「成为一体」时,得以完成。
1628. 合意应是每个立约人的自愿行为,不受暴力或外在重大威胁所迫使。任何人间的权力都不能取代这合意。如果缺少这分自由,婚姻也就无效。
1629. 为了这个原因(或为了其他导致婚姻无效而不成立的原因),教会可在主管的教会法庭审查有关情况后,宣布「婚姻无效」,即这婚姻从未存在过。这样,缔约双方可自由结婚,唯须履行前约所有的自然义务。
1630. 在婚姻庆典中,证婚的司铎(或执事)以教会的名义接纳新人的合意,并给予教会的祝福。教会圣职人员以及见证人的临在,明显表达出婚姻是教会的事。
1631. 因此,教会通常要求信友以教会的仪式来缔结婚约。以下一些原因有助于解释这个要求:

      
──婚姻圣事是一项礼仪行动,因此它的庆典适宜在教会的公开礼仪中举行;

      
──婚姻使人进入教会内的已婚族群(Ordo),并制定在教会内、夫妇之间以及对孩子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既是在教会内一种生活的身分,故此婚姻必须得到确认(因而[结婚时]应有见证人);

      
──合意的公开特质,保障夫妇曾经作出的「承诺」,并帮助他们忠贞不渝。
1632. 为使夫妇的「承诺」是一项自由而负责的行动,并为使婚约具有坚固而恒久的人性的及基督信仰的基础,婚前的准备是极为重要的:

      
父母和家庭所给予的榜样和教导,乃是婚前准备的最好途径。

      
牧者和作为「天主大家庭」之基督徒团体的角色,为传递婚姻和家庭的人性的与基督徒的价值观,是不可缺少的;尤其是在我们的时代,很多年轻人具有破碎家庭的经验,这些家庭不能再充分地保证婚姻价值观的传授:

          
关于夫妻之爱的高贵、任务和实行,应在家庭内,给年轻人适当和即时的指导,俾使他们能学习贞洁的品格,在适当年龄上,由庄重的订婚期过渡至婚姻生活。

混合婚姻与宗教不同的婚姻

1633. 在许多国家里,经常出现混合婚姻(天主教徒与受过洗的非天主教徒结婚)。结婚者双方与牧者应特别关注这情况。与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结婚(即天主教徒与未受洗者)更应审慎。
1634. 夫妇之间即使宗派不同,并不会为婚姻构成不能克服的障碍,只要他们能够共同分享彼此从各自的团体中所得到的一切,而且互相学习对方如何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忠于基督。但是,我们也不应低估这种混合婚姻所产生的种种困难。这些困难的起因,是由于基督徒的分裂仍未解决。夫妇在自己的家庭里,难免会感受到基督徒分裂的痛苦。宗教信仰的差异更可能加剧这些困难。有关信仰的分歧,对婚姻本身的不同见解,还有宗教思想的不同,都可能构成婚姻生活中紧张关系的来源,尤其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由此产生对宗教冷漠的诱惑。
1635. 根据拉丁教会现行的法律,混合婚姻须获得教会当局的明文许可,才属合法。至于信仰不同的婚姻,其障碍要获得明文宽免才算有效。为获得准许或宽免,双方新人应明白和接纳婚姻本质上的目的和特质,而且天主教的一方要承诺,有责任让子女接受天主教的洗礼及教育。
1636. 在很多地区,由于教会的合一交谈,有关的基督徒团体为这种混合婚姻已经能够制订一些共同的牧民守则。其目的是为帮助这些混合婚姻的夫妇在信仰的光照下,在他们特殊的情况下生活;并且帮助这些夫妇克服因彼此之间的义务、以及各自对所属教会团体的义务,所引起的紧张关系这些守则还鼓励夫妇充分发展他们信仰的共同点,并尊重彼此的分歧点。
1637. 与宗教不同的人士结婚,天主教的一方也有特殊的任务:「因为不信主的丈夫,因妻子而成了圣洁的,不信主的妻子也因丈夫而成了圣洁的」(格前7: 14)。如果这种「圣化」导引另一方自愿皈依基督的信仰,那么,为基督徒的一方和为教会来说,确是莫大的喜乐。诚挚的夫妻之爱,谦逊而忍耐地实践家庭生活的美德,恒心地祈祷,都能准备那不信主的一方接受皈依的恩宠。

四、婚姻圣事的效果

1638. 「因有效婚姻在夫妻间产生的关系,其本质是排他和永久的;此外,在基督徒的婚姻上,更借婚姻圣事,使夫妻身分的义务和地位得以坚强,犹如被祝圣一般」。

婚姻关系

1639. 配偶彼此作出给予和接纳的合意是得到天主亲自确认的。从他们的婚姻盟约中「产生天主法律所肯定的一个制度,在社会面前亦然」。夫妇的盟约融入天主与人类建立的盟约中:「真正的夫妻之爱归宗于天主的爱」。
1640. 因此,婚姻关系由天主亲自建立的,于是受过洗的人之间的既成已遂婚姻,是永不可拆散的。这关系是由夫妇自由的人性行动和圆房所产生的,从此不能废止,而且形成由天主的忠信所保证的一项盟约。教会没有权力违反天主上智的这个安排。

婚姻圣事的恩宠

1641. 「[基督徒夫妇]以他们的身分(order)及生活方式,在天主子民中,具有专属于他们的本有恩宠」。婚姻圣事本有的恩宠是为使夫妇间的爱情更趋完美,并且巩固他们那不可拆散的结合。借着这恩宠,「他们彼此在夫妇生活中,在生育和教养儿女时,互相帮助成圣」。
1642. 基督是这恩宠的泉源。 「犹如古时,天主主动与自己的子民订立爱的及忠信的盟约;同样,现在,身为人类救主及教会净配的基督,借婚姻圣事,与基督徒夫妇相遇」。基督同他们在一起,赋予他们力量,使他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追随祂,跌倒后再站起来,互相宽恕,彼此背负对方的重担,「怀着敬畏基督的心,互相顺从」(弗5: 21);而且以一种超性的、细致的和丰富的爱情彼此相爱。祂使他们在爱情和家庭生活的喜乐中,在今世就预尝羔羊的婚宴:

          
我从哪里汲取力量,以令人满意的方式,描述那由教会所结合、由奉献所巩固、由祝福所印证、由天使所宣布、并由天父所确认的婚姻、所带来的幸福呢? ……两个基督徒在同一的希望、同一的渴望、同一的纪律、同一的服务中结合在一起,是多么的美妙!他们是同一天父的子女、同一主人的仆人;他们灵肉一致;实际上,他们真正两人成为一体,什么也不能使他们分开。哪里身体是一个,那里精神也是一个。

五、夫妻之爱的益处和要求

1643. 「夫妻之爱包括一个整体,整个人的构成因素都包括在内──身体和本能的需求、感觉和情感的力量、心灵和意志的渴望。它追求彼此的融合要全人以赴,这种融合远超身体的结合,并导向一心一德的融合;它要求在决定性的彼此交付中,既不可拆散,又要忠贞不渝;并且怀有对生育开放的心态。 一言以蔽之,这是所有夫妻的自然之爱的正常特质,但它(基督徒的婚姻)以一种新的意义,不但净化,并且加强这些特质,甚至提升它们,使之成为基督宗教特有价值的表达」。

婚姻的专一性和不可拆散性

1644. 夫妻之爱,就其本质而言,要求两人以整个生命结合为一,组成家庭(团体),而且不可拆散:「这样,他们不是两个,而是一体了」(玛19:6 )。 「他们被召,日复一日地忠于他们彼此相互交付的婚约,在共融中不断成长」。这种人性的共融,借婚姻圣事所赋予的在耶稣基督内的共融,得以坚强、净化和圆满,并且透过共同的信仰生活和一起领受感恩(圣体)圣事而不断加深。
1645. 「夫妻两人以平等的位格尊严,完全相爱,在上主所确认的一夫一妻制中,更清楚显示出来」。多夫多妻制违反男女平等的位格尊严,以及夫妻之爱的特质,因为夫妻之爱是专一的、排他的。

夫妻之爱的忠贞

1646. 夫妻之爱,就其本质而言,要求一分不可侵犯的忠贞。这是他们彼此把自己赠予对方的结果。夫妇的爱情应是决定性的,不能是「直到另行通知为止」的临时措施。 「婚姻生活的密切结合,是二人的互相交付,一如子女的幸福,都要求夫妻必须彼此完全忠信,并需要一个不可拆散的结合」。
1647. 夫妇之爱的忠贞最深入的缘由,是来自天主对其盟约、和基督对其教会的忠贞。婚姻圣事赋予夫妇能力,去重现(represent)这分忠贞,并为之作证。借着圣事,婚姻的不可拆散性得到一个新而更深刻的意义。
1648. 与一个人一辈子结合在一起,似乎是太难,甚至视为不可能。因此,更须宣告这一喜讯:天主以坚定不移的爱来爱我们,夫妻分享这爱,而这爱扶助和支持他们。他们借着彼此的忠贞,能成为天主信实之爱的见证人。靠天主圣宠的助佑,夫妻往往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忠实作证,实应获得教会团体的感谢和支持。
1649.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种种原因,婚姻的同居生活实际上成为不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教会准许夫妻分居,即终止同居生活。但夫妻在天主前仍是丈夫和妻子;他们不可与另一人结婚。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较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如可能的话,彼此和好。基督徒团体应帮助这些人以基督徒精神生活,忠于他们的婚姻关系,因为那是不可拆散的。
1650. 今日,在许多国家里,不少天主教徒按照民法办理离婚,并依照民法再婚。教会由于忠于耶稣基督所说的话──「谁若休自己的妻子而另娶,就是犯奸淫,辜负妻子;若妻子离弃自己的丈夫而另嫁,也是犯奸淫(谷10: 1112)」,坚决认为: 如果第一桩婚姻仍有效的话,便不能承认新的婚约有效。如离婚的人依民法再婚的话,客观上,他们就是违反天主的法律。只要这情况一直持续下去,他们便不可领圣体。基于同一理由,他们不能执行某些教会的职务。忏悔圣事的和好,也只能给予那些悔改、承认自己破坏了婚姻作为盟约和忠于基督的标记,并保证自己在完全禁欲中生活的人。
1651. 有些基督徒处于上述情况中,却常常保存自己的信仰,并愿意以基督徒精神教养自己的儿女,对这样的人,司铎和整个团体应表示关切,使他们不致自视为离开教会的人。他们既是受了洗的人,可以而且应该参与教会的生活:

          
要邀请他们聆听圣言、参与弥撒圣祭、恒心祈祷,协助慈善事业以及团体为谋求正义所发起的工作,以基督信仰教育子女,培养补赎的精神和习惯,好能日复一日地祈求天主的恩宠。

对生育的开放

1652. 「婚姻制度及夫妻之爱,本质上便是为生育并教养子女的,二者形同婚姻的高峰与冠冕」。

          
子女是婚姻极其宝贵的恩赐,而且为父母本身,亦大有裨益。天主亲自说过:「人单独不好」(创2:18),「在起初,天主创造了人类,有男有女」(玛19:4);祂愿意人特别参与祂的造化工程。天主也降福男人及女人说:「你们要生育繁殖」(创1:28)。所以,真正的夫妻之爱,以及出自夫妻之爱的整个家庭生活制度,其目标就是使夫妻们,在不轻视婚姻其它宗旨的条件下,毅然地准备和造物主及救主的爱合作,因为祂就是通过夫妻,使祂自己的家庭日益扩展充实。

1653. 夫妻之爱的生育力延伸到道德、精神和超性生活的成果上,父母把这些成果透过教育而传递给子女。父母是子女最主要和最先的教育者。在此意义下,婚姻和家庭的基本任务是为生命服务。
1654. 对那些天主没有赐予子女的夫妻来说,无论就人性的或基督徒的观点来看,他们仍可享有一个充满意义的夫妻生活。他们的婚姻可因着实践爱德、殷勤待客和慷慨牺牲,而散发光芒。

六、家庭教会

1655. 基督愿意在若瑟与玛利亚的圣家里出生和成长。教会就是「天主的家庭」。从教会开创,其核心往往是由那些「全家都信了」的成员所组成的。他们在皈依时,也渴望「全家」得救这些信友家庭,在不信主的世界中,成为度基督徒生活的被孤立的小族群。
1656. 现今,在一个往往对信仰陌生甚至敌视的世界里,信友家庭作为活泼信仰生活的园地、散发信德之光的中心,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以一个古代名称──家庭教会──来称呼家庭。父母在家庭中「以言以行,作他们子女信仰的启蒙导师,用心培养他们每人的圣召,尤其是修道的圣召」。
1657. 就是在家中,作父亲、母亲、子女的,以及所有成员,「借着领受圣事、祈祷与感恩的行动,圣善生活的见证、克己和爱德行动」,以特殊的方式,实行他们源自洗礼的司祭职。因此,家庭是培养基督徒生活的第一所学校,也是「培育丰富人生的学校」。人在家庭里学习工作的劳苦和喜乐、兄弟之爱、慷慨宽恕之道,甚至常常宽恕,特别是透过祈祷和生命的奉献,去钦崇天主。
1658. 我们仍要记得那些为数众多的独身者。他们独身是由于他们生活的具体环境所迫,而往往并非自愿,但他们特别接近耶稣之心,因此,值得教会,尤其是牧者们的特别爱护及热切关怀。他们当中有不少往往是由于贫穷而没有人间的家庭,也有些以安贫乐道的精神在自己的处境中生活,事奉天主和近人,树立基督徒生活的模范。我们应为他们打开家、「家庭教会」和教会大家庭的门。 「在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没有家庭的:教会是每一个人的家,是大家的家,特别是那些『劳苦而负重担的人』(玛11:28) 的家」。

撮要

1659. 圣保禄说:「你们作丈夫的,应该爱妻子,如同基督爱了教会,并为她舍弃了自己。这奥秘真是伟大!但我是指基督和教会说的」 (弗5:25 ,32)。
1660. 透过婚姻盟约,一男一女组成一个共同生活及互爱的亲密共融团体;婚姻盟约是造物主所创立,并赋予固有的法则。婚姻的本质指向夫妻的幸福,以及生养和教育子女。两位受过洗的人的婚姻也由主基督提升到圣事的尊位。
1661. 婚姻圣事象征基督与教会的结合。它赐予夫妻恩宠,使他们以基督爱教会的爱彼此相爱。如此,这圣事的恩宠成全夫妻之间的人性爱情,强化他们之间那不可拆散的结合,并在迈向永生的旅途中圣化他们。
1662. 婚姻建基于缔约双方的合意,就是建立在彼此决定性地把自己交付给对方的意愿上,其目的是为活出一个忠贞和传衍生命的爱情盟约。
1663. 由于婚姻确立夫妻在教会内生活的公开地位,故此婚礼宜公开举行,安排在礼仪庆典中,在司铎(或教会认可的证人)和其他证人及信友团体前举行。
1664. 专一性、不可拆散性及对生育的开放皆是婚姻的要素。多夫多妻制违反婚姻的专一性。
1665. 离婚则分开天主所结合的。拒绝生育是使夫妻的生活失去其「最宝贵的恩赐」,就是子女离婚者于其合法成婚的伴侣尚健在时再婚,就违反了基督所教导的天主的计画和法律。这些人虽未与教会分离,但亦不可领圣体。他们仍须度基督徒的生活,尤其要教育子女度信德生活。
1666. 基督徒的家庭是子女们首先接受信仰宣讲的地方。为此,家庭非常合宜地被称为「家庭教会」,是祈祷和恩宠的团体,人性品德和基督徒爱德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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