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以色列人为什么又叫“犹太人”?
公元前586年,南部犹大国被新巴比伦王国灭亡后,以色列人的主体部分被掠往巴比伦,少部分人逃往埃及,只有最贫穷的下层人民被留在原地。征服者为弥补这里的人口,又从别处迁来一些移民,所以巴勒斯坦一带(即原以色列人的国土)就成为异族杂居的地方。各民族之间也慢慢的互相通婚了。
公元前538年,波斯帝国灭亡了新巴比伦王国,统治了原巴比伦属地。波斯王居鲁士为了对抗埃及和新兴的希腊人,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亲波斯的地方政权,于公元前538年释放一批被掠到巴比伦的以色列人,让他们返回故国重建家园。于是,一部分以色列人在首领的率领下首先回国。他们回到耶路撒冷后,在先知的鼓励支持下,于公元前536年着手修复圣殿。修复工作曾受到北部撒玛黎雅人的干扰与破坏,经过20多年的努力,到公元前516年耶路撒冷圣殿终于修复。
公元前445年,波斯王为对付希腊的严重威胁,任命侍臣以色列人尼希米为犹大省省长,重修耶路撒冷城墙,以加强巴勒斯坦的防务。尼希米回耶路撒冷后,依靠基层人民的支持,挫败了以参巴拉为首的撒玛黎雅人和以色列祭司贵族的反对活动,进行了一些政治改革,如禁止高利贷,勒令高利贷主将抢夺去的财产归还原主等。
公元前427年(或397年)波斯王又派以色列祭司兼经师以斯拉回耶路撒冷整顿整风,在尼希米支持下,首先发动群众,把广大基层人民团结在自己周围,共同反对那些祭司贵族和他们所娶的异族妻妾。以斯拉要求人民庄重宣誓支持他实施《律法》,重申耶路撒冷圣殿是天主的唯一圣所,要守安息日,禁止高利贷,每七年取消债务一次,特别是为了保持以色列民族血统和宗教信仰的纯洁,禁止和异族通婚,凡已娶异族女子为妻的,无论是贫民还是贵族,一律把他们送回娘家,断绝来往,也不准把本族的女人嫁给异族人。
大约在公元前400年左右,一些自认为血统纯正,信仰正统的以色列人就逐渐自称为“犹太人”,以区别于那些与异族通婚的以色列人。“犹太”原是位于撒玛黎雅南部的一个小地区名,最初,“犹太人”一词只是指由巴比伦被释放回国居住在耶路撒冷周围的人,主要是犹太人,后来就逐渐取代了“以色列人”一词,而泛指一切居住在巴勒斯坦,在血统、宗教方面与犹太人有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