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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知识问答之圣经部分

发表时间:11-01-11 来自: 作者:  点击次数:105433

53.什么是“原罪”?

《旧约·创世纪》记载,天主创造了亚当、厄娃,把他们安置在伊甸园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并吩咐他们不可吃园中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所以这果叫做“禁果”),“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后来,蛇(魔鬼的化身)引诱厄娃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天主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天主能知道善恶。”厄娃经不住蛇的诱惑,就偷吃了“禁果”。而且让亚当也吃了。两人吃了“禁果”,果然眼睛明亮了,发现自己赤身露体,感到了羞耻(即能分别善恶),便用树叶编成裙子遮盖住自己。为此,天主惩罚了蛇,也惩罚了亚当、厄娃,把他们逐出了伊甸园,死亡和灾难开始降临到人类头上。

人违背天主的意志就是犯罪。亚当、厄娃不遵守天主的命令,偷吃“禁果”,是人类犯罪的开端,也是人类一切罪孽的根源。这罪是亏欠了天主的荣耀,是人类自己无法补偿的,只好世代相传下去,称为“原罪”。因此人一生下来就有“原罪”,就是天主面前的罪人。天主为了救赎是人的“原罪”,制定了一个计划,最后使耶稣降生,被钉十字架上作“赎罪祭”,替世人受死,完成救赎计划。《圣经》就是记录“救赎计划”完成经过的一部“救赎史”。

54.始祖犯下的原罪为什么后代子孙也有呢?

原祖父母违命吃禁果之事,外表看来,好似是一件小事,吃个禁果算得了什么?实际上却是一桩很严重的罪行,因为吃禁果的目的非常凶恶,是人要与天主相比。请想一个为天主所造的人、处处需要天主护佑的人,不努力感念敬爱天主,竟敢妄自尊大,要与天主相比,这种骄傲狂妄、忘恩负义的行径,对天主是莫大的侮辱、是背叛天主的行为。此外天主是他们最值得信托的上主和慈父,他的禁令是为保护他们的幸福,最值得他们听从。可是突然来了一条魔鬼化身的陌生蛇,向他们说了几句谎言,他们就信以为真,对天主的善意禁令反而不信了。这对天主是何等的重大侮辱。这两条大罪;骄傲与抗命统称为原罪,即原祖父母背叛天主之罪。

原罪对后世子孙产生了非常悲惨的后果。人一生下来,即继承了原罪的后果:无法获得天主的宠爱,分享天主的永生;因为在天主与人之间的宠爱关系,是天主白白赐给人的特恩,并不是人本身应得的权利,人也没有权利向天主要求此特恩。天主给了人,是出自天主的仁慈,天主不给人,也丝毫不失公正。原祖父母犯罪后,失落了这种特恩,他们的子孙自然也无权利再享有此特恩。原祖父母已成为天主的仇敌,他们的子孙,在天主眼里自然也成为仇敌的子孙。

此外,亚当的罪能传给他的后代子孙整个人类,因为整个人类是在亚当内共成一体,由人类这一至一性、所有的人都卷入亚当的罪过,犹如众人都卷入基督的正义一般。从天主的启示得知,亚当被造后,接受了圣德和原始正义,不但为他自己,而且是为整个人类;亚当和厄娃顺从魔诱背逆主命,是他们二人犯了罪,但他们的罪却伤害了整个人性,他们传给后代子孙的人性、是在堕落的条件下传衍的,没有圣德和正义,为此原罪叫做沾染之罪,并非子孙所犯之罪,所以原罪是一种状态,并非行动。原罪虽传给每一个人,并非每一个人都犯了此罪,只是人性缺少圣德和生来的正义;但人性并未完全败坏,只是在原有自然能力上受到伤害,处于无知、痛苦、死亡及倾向顺从私欲偏情的状态之下;然而天主并未舍弃人,新亚当救主基督,反而把人类从堕落中救出来,又立了圣洗圣事,消灭人继承的原罪,赋给人基督圣宠的生命,使人成为一个归向天主的新人,并藉基督的圣宠助佑,克服人性上的软弱和犯罪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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