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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若望保禄二世1998年世界和平日文告

发表时间:11-02-04 来自: 作者:教宗若望保禄二世  点击次数:5527

一、人人行正义、世界享和平

正义总是跟和平并肩而行,而且永远与和平生机活泼地相连。二者都是在追求个人及人群的福利,并因此而要求秩序和真理。其中之一受到威胁时,二者都会步履蹒跚;一旦正义受到侵犯,和平便也岌岌可危。
  正因为个人是否履行正义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和平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在今年的世界和平日文告中,我愿首先呼吁各国的领导人,请各位务必铭记在心:今天的世界,虽然在许多地区中充满了紧张、暴力和冲突,但也正在寻求一种新的结构,以及更平衡的稳定,为了使全人类能有真正而持久的和平。
  正义与和平既非抽象的概念,也非遥远的理想。它们是植根于每一个人心中的价值观,是人类共同继承的遗产。个人、家庭、团体和国家,全都受到召唤要在正义中生活,为和平而努力。这是每一个人的责任,谁也不能豁免。
  此刻,我想到那些身不由己地陷入激烈冲突中的人。我也想到那些社会边缘人、穷人,以及受害于各种剥削行为的人们。这些人亲身体会了失去和平的痛苦,也深刻体验到缺乏正义的后果是多么可怕。看到他们那么渴望生活在正义之中,渴望享受真正的和平,又有谁还能漠不关心、袖手旁观呢?每个人都有责任,使他们的愿望确实得到满足:除非每个人都能同样地得到正义,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正义可言。
  遵行正义一向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法律概念。有时候人们会用一个蒙着双眼的人像(一手持剑、一手举秤的正义女神)来代表正义。然而,真正的「正义」,其实应该是眼光清晰、行事机警,才能确保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而有助于平均分摊利益与负担。正义会恢复完整,而非造成破坏;它带来的是和好,而非引起报复。我们若仔细探究,就会在「正义」的最深之处,发现它其实是根植于爱,并在仁爱的行为中,将这「爱」充分表露。因此正义若是离开了悲天悯人的「爱」,就会变得冷酷而尖刻。
  正义是一项强劲且富于生命力的德行:它维护并促进每一个人无价的尊严,同时关切大众的福利,因为它是人与人之间及各民族之间关系的监护人。其实,没有人能离群索居。打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每一个人的生存都与他人息息相关,导致个人的幸福与社会全体的幸福密不可分。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细致而脆弱的平衡。

二、正义的基础就是尊重人权

人有天赋的权利,这些权利放之四海皆同,既不可侵犯,也不容剥夺。然而,这些权利并非孤立存在的。在这方面,我可敬的前任教宗若望廿三世曾这样教诲:人「既有权利,同时也就有义务,此二者正是直接源自人的本性」(注1)。和平的堡垒建立在权利与义务正确的人类学基础上,并建立在二者之间互相的内在关连上。
  在最近几个世纪中,这些人权都已经在各种规范性的宣言以及有约束力的法律条文中加以阐述。在许多民族和国家追求正义与自由的历史中,在个人及整个民族的尊严受到明显的侵犯之后,这些权利的声明使人们引以为傲地铭记于心。
  五十年前,在第二次大战结束之后,联合国大会有鉴于这次大战的症结,是强权国家居心要否定某些民族的生存权,于是颁布了世界人权宣言。那是在一次可悲的战争经验之后达成的一项严肃的行动,目的在于正式承认每一个个人及一切民族都享有同样的权利。在那份宣言中,我们读到下面这段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声明:「承认人类大家庭中的每一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尊严,都享有平等且不可剥夺的权利。此一确认乃是这个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注2)。宣言的结论也同样值得重视:「在这份宣言中所说的一切,都不可解释为,任何国家、团体或个人有任何权利,参与或从事任何目的在于破坏宣言中所提及的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注3)。然而,可悲的是,一直到今天,仍然有人公然以压迫、冲突和贪污腐化等方式来违抗这项条款;或者,有的把世界人权宣言中的定义重新诠释,甚至有意地加以曲解,利用更不着痕迹甚至诡辩的手法来违反这项条款。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和文字,我们都必须切实地遵守。正如可敬的前任教宗保禄六世所称道的,这份宣言依然是联合国最辉煌的头衔之一,「尤其是当我们把人权宣言视为走向和平的一条稳妥的道路,而想到它的重要性时」(注4)。
  今年我们庆祝世界人权宣言颁布五十周年,这是个最恰当的时机,可以让我们回想起「促进及保护人权,是国际社会的优先事务」(注5)。然而,有一些阴影正笼罩在这周年纪念上,例如,对于人权的两个重要理念:人权的普遍性及不可分割性有些政治团体的看法仍有所保留。这两项关键性的特点必须严正地再予确认,以驳斥来自下述两方面的批评:其一、有些人利用所谓文化的差异,来掩饰其违反人权的行为;其二、否认司法在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上的分量,借以削弱人性尊严的概念。普遍性和不可分割性这两项指导原则,既要求人权必须植根于各个文化中,同时也要加强司法的权威形象,才能确保这两项人权的特色完全被遵守。
  尊重人权并不只在于使人权受到法律的保护,还必须包括从人性尊严观念所衍生出来的各个方面,因为人性尊严乃是各种权利的基础。关于这点,从教育着手可说是第一要务。同样重要的是致力于促进人权:这是「真心爱人」之后必然会有的工作,因为「爱德远超过正义所能贡献的」(注6)。在促进人权的当时,还必须更加努力以保障家庭的权利,因为家庭是「社会上自然且基本的单位」(注7)。

三、 以团结互助的共融精神进行全球化

自从一九八九年以来,地缘政治的大幅改变导致社会和经济各方面彻底的改革。经济和金融的全球化如今已成为事实,我们也愈来愈清楚地体验到,日新月异的信息科技所带来的福祉。我们正处于一个新时代的开端,这个新时代将会带来很大的希望和许多令人困扰的问题。目前的这些变化,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是否人人都能在这个全球市场中受惠呢?是否每个人到头来都有机会享受到和平呢?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是否会变得更为平等,还是说民族之间与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和对抗,会使得世界的局势更加不安?在世界走向全球化的过程中,为了建立一个更平等的社会,享有更安定的和平,国际组织的当务之急就是提升大家对公共利益的责任感。但是为达到此一目标,我们绝不可忽略「人」,应该把「人」放在一切社会工作计划的中心。只有这样,联合国才能符合原始的付托,即「促进社会进步,在更大的自由下提高生活水平」(注8),而成为一个「国家组成的大家庭」。
这才是基于「彼此信任,互相支持以及真诚的尊重」(注9)以建立一个世界共同体的正途。简而言之,我们面临的挑战,是要确保在休戚与共的团结精神下达成全球化,也就是说,致力于一种绝无排挤性、利益均霑的全球化。这是正义工作的重责大任,也包含了各国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组织应负起的道德责任。

四、 沈重的外债

世界上有些国家和地区,由于财政或经济发展的潜力很薄弱,因此在全球化的经济中很可能有被排除在外的危险。另外有一些国家和地区虽然资源较为丰富,却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善加利用,这些原因包括:动荡、内乱、设施不足、环境恶化、贪污风气普遍、犯罪猖獗等等。「全球化」必须与「互助团结」相结合。那些无法凭自己的力量成功地进入市场的国家,必须得到特别的援助,以克服对他们不利的现况。在正义的精神之下,这是富国无可旁贷的责任。在一个真正的「国家组成的大家庭」里,谁也不应遭到排除;正好相反,倒是那些最弱势、最脆弱的更应得到支持,使他们的潜力也能充分发挥。
  谈到这儿,我想起了那些较贫穷的国家在今天所必须面对的最大困难之一,我称之为沈重的外债负担。这负担会危及全体人民的经济,阻碍他们在社会和政治上的进步。关于这方面,国际金融机构最近开始了几项重大措施,希望使这种债务能经各方协调后获得同意的削减。我热切地希望这项行动持续进展,并提供富于弹性的变通方式,使合于资格的国家都能在公元两千年之前受惠。较富裕的国家在这方面定能大有贡献,因为他们可以鼎力支持这项措施使其落实。
  但外债问题只是一个更大难题中的一部分而已,那难题就是持续的贫穷─有时甚至是极度的贫穷,以及随着全球化过程所出现的新的不平等。如果我们的目标是绝无排挤性、利益均霑的全球化,那么我们就不能容忍极端富有的人和极端贫穷的人比邻而居;不能容忍有些人连生活最基本的需要都付之阙如,另一些人却任意挥霍其他人那么迫切需要的东西。这样的对比是对人类尊严的冒犯和侮辱。要消除贫穷,我们当然不乏适当方法,包括世界性的所有经济组织推动对症且配套的社会和生产性的投资。不过,先决条件是国际社会要有政治决心,愿意采取行动。有些组织已经朝着这个方向在做,这固然值得赞扬,但长期的解决之道,还是要靠我们全体,包括有关的各国来共同努力。

五、 迫切需要一个尊重法律的文化

至于存在于各国家内部严重的不平等现象,我们又该说些什么呢?赤贫的情形,不论是在何处都构成重大的不正义。无论是在国内或是在国际上,消除此种现象,都应该是每一个人的优先行动。
  另一方面,对于贪污的这种邪恶现象,我们绝不可默不作声地轻轻放过,因为贪污会侵蚀社会和政治的发展,使许多民族受到影响。贪污的现象正悄悄地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欺骗法律,蔑视正义与真理,而且情形愈来愈严重。贪污是很难对付的,因为它千变万化、层出不穷,而且在一个地方受到抑制,往往会在另一个地方再冒出来。仅仅是要谴责、揭发贪污,就需要有相当的勇气。要消除贪污,除了政府应有坚定的决心外,也需要全体国民凭着强烈的道德良知慷慨地做为后盾。
  在这场战事中,公职人员负有重大的责任。他们应该为法律的公平执行,以及各种公共事务的透明化而努力不懈。国家既然是为人民服务,因此是人民资源的看守人,在资源的管理方面必须着眼于公共的利益。一个好的政府,对于一切的经济事务,都必须正确地加以管制,而且做到绝对诚信。无论如何不准许把本应用于公共福利的资源,挪用在其他私人的利益上,甚至是不法的行为上面。
  把公家的金钱误用、滥用,对穷人最不公平,因为如此一来,他们个人发展最需要的基本服务首先被剥夺。当贪污腐败悄悄地潜入司法行政系统时,又是穷人得付出最沈重的代价:拖延、无效率、结构性的缺陷、缺乏充份的司法保护。他们往往只能无可奈何地在滥用权力之下忍气吞声。

六、 特别侵犯人权的不义

另外还有一些违反正义的情形,也使和平岌岌可危。在此我愿一提其中的两种形式。第一就是穷人没有公平的机会申请到信用贷款。他们常常不得已被排拒在正常的金融体系之外,或是不得不求助于放高利贷的奸诈钱庄,使得他们本已朝不保夕的日子更加难过。因此让穷人也有机会在平等的条件以及负担得起的利率下货款,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实际上,有些地方的金融机构已经开办专为穷人的小额货款。这种极富创意的行动很值得鼓励,如此才可望根除可耻的高利贷之害。因为这样一来,可以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透过必要的经济手段,使家庭和小团体得到有尊严的发展。
  至于对妇女及儿童的暴力行为日益增加,我们又该怎么说呢?这是今天最普遍的侵犯人权的行为,而且可悲的是,它甚至被用来作为一种恐怖的手段:妇女被当作人质,儿童遭到凶残的屠杀。此外还有被迫为娼、儿童色情,以及在极端恶劣的工作场所中和条件下剥削童工。我们必须采取实际的行动,以阻止这些暴力的蔓延。在国内以及国际的各层面更应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正如我在过去的文告中经常提及的,如果要承认并尊重每一个人的尊严,就必须面对加强推广教育和文化工作的双重艰巨课题。在整个人类大家庭以及每一个个人的伦理和文化遗产中,有一项是绝对不可缺少的:认识到人类都有同等的尊严,应受到同样的尊重,也应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七、 在正义的基础上建立和平,人人有责

我们大家的和平,建基于每个人都去实践正义。这是攸关全人类的如此重要的责任,无人可以豁免。它关系到每一个人,每人都应按照自己的能力与责任来贡献力量。
  我首先向各国元首及国家领导人请求,您们是是国家法律的主要监护人。当然,这不是一件能轻易完成的任务,却是一项首要的责任。愿治理贵国的法典,能成为贵国人民获得正义的保证,并成为一项动力,使人民的公民责任感日益加强。
  进一步地,在正义的基础上建立和平,必须要靠社会各界的合作,各自分头在自己影响所及的领域努力,并与社会上的其他团体合作无间。我也要特别鼓励你─从事训练和教育各阶段青年学子工作的老师:请以道德和公民的价值观来培育他们,灌输给他们敏锐的正义感及强烈的责任感,这些都要先从「学校」这个团体本身开始。透过教导正义来达成和平教育:这是各位的首要任务。
  在培育学生的过程中,家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家庭是年轻一代人格培育的最佳场所。各位亲爱的家长:你们子女的道德品格,多半是从学习你们的榜样而来。你们如何培养你们小家庭中的关系,以及与家庭之外的关系,都会使子女耳濡目染,从而塑造他们的道德品格。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在家庭内所受到的影响,对于个人未来的人格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最后,我要对你们─天生渴望正义与和平的年轻人说几句话。我要说:务必永远对这些理想的追求保持活力。在追求的同时,不论实际环境如何,都要有耐心、有毅力。遇到诱惑,吸引你抄不当的捷径,以得到虚幻的成功和财富时,你要立即断然拒绝。反之,务必珍视所有正当而真实的一切,即使必须有所牺牲,而且要你不随波逐流,你也必须拳拳服膺、义无反顾地去做。这样,才会达到「人人行正义,世界享和平」的境地。

八、 分享-迈向和平之道

公元两千年大禧年很快就要来临,这是信友以特别的方式奉献给天主─历史的上主的时刻。大禧年也提醒我们,受造物完全要依赖造物主。但是按圣经的传授,大禧年也是释放奴隶、归还土地、免除债务的时刻,这样所有的人都能如上主所愿,回复一律平等的状态。因此,千禧年乃是一个大好时机去追求上述那种会带来和平的正义。
  天主是爱,基督徒藉着对天主的这个信仰,及分享基督普世的救恩而受到召叫,要在行为上合乎正义,在生活中与所有人和平相处。因为「耶稣不仅仅给我们和平,祂给了我们祂的和平以及祂的正义。祂就是和平与正义。祂成为我们的和平及我们的正义」(注10)。有鉴于当前世局的重大改变,我在将近廿年前所说的这段话,因而有了更加具体而生动的意义。今天的基督徒,比过去的基督徒更应该具有爱贫穷、爱弱小、爱受苦者的特色。这是很苛刻的要求,要实践这要求,必须彻底改变那些叫人私心自用、唯利是图,而事实上确是鱼目混珠的所谓价值观,例如权势、享乐、漫无节制地积聚财富。是的,基督对门徒的召叫,也正是这一彻底的改变。那些奉献自己,追随这条道路的人,会真正体验到「义德、平安以及在圣神内的喜乐」(罗十四:17),也会尝到「义德的和平果实」(希十二:11)。
  我愿意向世界各地的基督徒重覆梵二大公会议的忠告:「首先要满全正义的要求,因正义而应该付给的东西,不可当作爱德的恩物去给」(注11)。一个真正团结的社会,是生活富裕的人在帮助穷人时,不仅仅把自己不需要的东西给出去而已。此外,只是物质上的付出还嫌不足,更需要有分享的精神,使我们能向有困难的弟兄姊妹付出关怀和照顾,并引以为荣。今天,无论是基督徒。其他宗教的信徒,或是无数善心的男女人士,都觉得受到召唤去过简朴的生活,以使公平分享天主创造的果实能成为事实。生活在贫穷中的人不能再等待了:他们现在就需要帮助,因此他们也有权利,立即得到他们所需要的。

九、 圣神在这世界工作

将临期第一主日,是我们为迎接公元两千年大禧年所做的近期准备中,第二年的开始,而这一年是献给天主圣神的。这位希望之神已在世界上工作。祂临在于那些无私地去服务的人当中,也就是那些为遭人遗弃者及受苦者服务,热诚接纳移民和难民,勇敢地不愿因为种族、文化或宗教因素而排斥他人的人们。祂特别临在于那些耐心而坚毅地,继续在原本对立或相互为敌的人当中推动和平及和好的人们当中。的确,所有这些都是希望的标记,鼓励我们追求那导向和平的正义。
  福音讯息的中心就是基督,祂是每一个人的和平及和好。在人类准备跨越第三个千年门槛之际,愿祂的慈颜照亮人类的道路!祂的正义和祂的和平成为所有人的恩赐,而没有任何差别!

  「那时荒野将变为田园,

   田园将变为丛林;

   公平将居于荒野,

   正义将住在田园。

   正义的功效是和平,

   公正的硕果是永恒的宁静和安全」(依卅二:15-17)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八日发自梵蒂冈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

 

注解:
1. 教宗若望廿三世《和平于世》通谕(1963年4月11日)I,1。
2. 《世界人权宣言》,前言。
3. 同上,第30条。
4. 在世界人权宣言颁布25周年(1973年12月10日)时,向第廿八届联合国
大会主席致候辞:宗座公报65(1973),第674页。
5. 维也纳宣言,世界人权会议(1993年6月),前言1。
6. 梵二大公会议,《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78。
7. 《世界人权宣言》,16号,3;参阅教廷提出的《家庭权利大宪章》
(1983年10月22日)。
8. 《联合国宪章》,前言。
9. 若望保禄二世在第五十届联合国大会上致辞(1995年10月5日),罗马
观察报,1995年10月6日,第7页。
10.若望保禄二世,在纽约洋基体育馆的讲道,(1979年10月2日),
1:宗座公报71(1979),第1169页。
11. 《教友传教法令》,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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