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本笃十六世2013年世界和平日
和 平 文 告
缔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
1、每一个新年都带来对一个更美好世界的期待。在这期待的启迪之下,我祈求天主、人类的大父,赐给我们和谐与和平,使得大家所热切期望之喜乐与丰富的生命得以达成。
在梵二大公会议揭幕后五十年──此大公会议帮助了教会增强了她在世上的福传工作,令人鼓舞的是,基督信徒,作为天主的子民,与祂同心协力并居住在人类之中,投身于历史中,在他们宣讲基督的救恩并为众人推展和平时,他们分担了人类的喜乐与期望,愁苦与焦虑(注 1)。
事实上,我们时代的特色是具有正负面向的全球化,以及持续不断的暴力冲突和战争的威胁,我们的时代要求一个崭新和全民及全人性的发展,需要大家齐心追寻公益。
令人担忧的,是众人有目共睹的那由于贫富越来越悬殊、由于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思想的心态所造成的张力与冲突的温床──这心态也表现在一种在经济 上不受规范的资本主义里。再加上各式各样的恐怖主义和国际犯罪,和平也受到那些扭曲教会真正本质的基本教义主义和狂热主义危害──这些宗教原本都蒙召要在 各民族间培养共同友谊与修好的。
正是如此,充斥在我们世界上的许多不同为缔造和平的努力,都证实人类内在建造和平的召唤。在每一个人心中,渴望和平是人本质上的一种热望,这在 某种方式上,与切望享有一个圆满、喜乐和成功的人生是一致的。换句话说,切望和平是符合一个基本的伦理原则,也就是说,人有权利和义务去作全面性、社会性 和共同性的一个发展,而这为天主对人类计划的一部分。人是为和平而受造──和平是天主的恩惠。
以上的引言导致我要借用耶稣基督的话语:「缔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将称为天主的子女」(玛五 9),来作这文告的讯息。
福音的真福八端
2、耶稣所宣讲的真福八端(参阅玛五 3-12;路六 20-23)都是些许诺。在圣经的传统上,真福(Beatitude)是一种文学的类型,它经常都与某些好讯息、「福音」有牵连,而福音则是在一种许诺中 达致高峰。因此,真福不仅是伦理劝言,使那些遵守的人预见一个回报或一种未来的幸福境遇──通常是在带来生命。真福八端所说的真福是一许诺的实践,而这许 诺实践在所有那些让自己被真理、正义和爱引导的人身上。通常,那些信靠天主和祂的许诺的人,在世人的眼中,看起来是天真无知或不切实际。然而,耶稣告诉他 们,这不仅是在来世,而且也已在今世的生命中,他们会发现他们是天主的子女,而天主已常在,将来永在,完全在他们身旁。
他们将明白,他们并非孤独无助,因为祂在那些投身于真理、正义与爱的人身旁。耶稣、天父爱的启示者,毫不犹豫地在自我牺牲奉献自己。我们一旦接 受耶稣基督──是天主而又是人,我们就会经验到一伟大恩惠的圆满喜乐:分享天主自己的生命、恩宠的生命、完全蒙受祝福的人生的一种保证。特别的是,耶稣基 督赐给我们真正的和平(平安),这平安是诞生于天主与人类之间彼此信任的相遇。
耶稣的真福告诉我们,和平既是默西亚的恩惠,也是人类辛劳的果实。事实上,和平的前置条件就是要有一个向超越开放的人道主义。它是一种互惠的果 实,彼此使对方丰裕,这是因为借着天主的恩宠,我们得以能与他人一起生活,并为他人而活。和平的伦理就是一种友谊和分享的伦理。为此,我们当代的不同文化 不得不超越那些不同形式的人类学和道德论点──这些论点纯粹基于主观和实用技术的理论上,造成共存的关系都是借由权势或利益的批判标准来决定,在这些标准 鼓动之下,方法变为目的,而目的变为方法,因而文化与教育仅以仪器、技术和效率为主。和平的先决条件是首先要除去相对主义的独裁,以及一种完全自主的道德 论 ──这种道德论阻止人去辨认天主写在每一个人良心上的那无法逃避的自然规律。和平是建立在人们的共存上,以理性与伦理的条件作基础,而这理性与伦理的条件 不是人所订立的,而是天主亲自订立的。正如圣咏所说:「上主必将勇力赐给祂的百姓,上主必以平安祝福祂的百姓」(咏二十九 11)。
和平──天主的恩惠和人类劳苦的果实
3、和平关切的是整体的个人,并且牵涉到人的完全投身。与主平安相偕,就是遵循天主的旨意去生活。这是自己在心中的和平,以及在身边与近人和一 切造物的和平。最重要的是,如同教宗若望廿三世在他的《和平通谕》(Pacem in Terris)中所写的──我们将在几个月后纪念这通谕的五十周年,和平是建造在以真理为基础的共存理念上,是基于自由、爱和正义上(注 2)。谁否认那些构造人本性的主要幅度、人认识真实与美善的内在能力,最后,否认天主本身,这都危害到缔造和平的工程。在人心中如缺乏造物主铭刻有关人的 真理时,自由和爱就会被矮化,而伸张正义的基础就会消失。
成为名副其实缔造和平的人,基本上就要牢记在心我们超越的幅度,并要持续不断地与天主、仁慈的天父交谈,为祈求那因祂唯一圣子替我们获得的救 赎。这样,人才能克服那逐渐使我们软弱的病源和拒绝和平的事物,即所有有形的罪恶,自私与暴力、贪权婪统治的欲望,不包容、憎恨和不义的制度。
我们若要达到和平,首先就要承认我们在天主内是一个人类大家庭。这家庭如同《和平通谕》所教导的,是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由一些组织所形成 ── 这些组织是被一个团体的「我们」所支持和赋与生命的,而这个团体的「我们」则意味着一个内在与外在的伦理秩序,在秩序中,人们依据真理与正义坦然地互相承 认对方的权利与相关的义务。和平的秩序井然,被爱赋予生命和整合;为此,我们每一个人对其他人的需求会感同身受,与众人分享自己的财物,并为在精神价值上 更大的共融而效力。这是一种在自由中达成的秩序,即在一种符合个人位格尊严的方式下,就是那些以每个人理性的本质,为自己的行为担负起责任(注3)。
和平不是一个梦想,和平不是什么虚构的事物;和平是有可能的。我们的目光需要透视在表面上的外观和现象下方的事物,去领悟那存在于人类心灵中的 正面事实,因为每一个男女都是依照天主的肖像所创造的,并且也是蒙召要成长,并贡献心力去建造一个新的世界。借由祂圣子的降生成人,以及祂实践的救赎工 作,天主亲自进入了历史中,并已完成了一个新的化工和天主与人类之间一个的新盟约(参阅耶三十一 31-34),因而使我们能够拥有一颗「新的心」和一种「新的精神」(参阅则三十六 26)。
为此,教会确信有急迫的需要重新宣讲耶稣基督──全人的发展,以及和平首要和基本的缔造者。耶稣确实是我们的和平、我们的正义和我们的修好(参 阅弗 二 14;格后五 18)。按照耶稣的真福,缔造和平的人,是那现在和未来都追寻他人的利益、他人灵魂与肉身整个圆满益处的人。
从这一个教导,我们人就能推定,每一个人、每一种团体──宗教性的、民间的、教育的和文化的,都蒙召要缔造和平。和平主要是要在社会上各阶层 ──初级的、中间的、国家级的、国际性的和全球性的,都能获得共同的利益。正是为此理由,我们可以说,引向获致公益的途径,也是为寻和平而必须追随的途 径。
缔造和平的人就是那爱惜、维护和推动生命整体的人
4、获得公益与和平的途径,首先就是尊重人的生命──在生命的许多面向上,从受孕开始,经过中间发展的阶段,直到它自然的结束。真正缔造和平的 人, 因而就是那些爱惜、维护和推展生命所有幅度的人,无论是个人、团体或超越的幅度。生命的丰富完整是和平的高峰。任何一个爱和平的人,是不会容忍那些攻击和 侵犯生命的罪行。
那些不完全重视人类生命价值的人,因此支持自由堕胎,他们或许没有发现,他们这样做是在正策划追寻虚假的和平。逃避责任的人贬抑自己的人性,甚 至残杀无自卫能力和无辜的人,他们永远无法使喜乐与和平诞生。事实上,一个人怎能想要实现和平、人民整体性的发展或要保护环境,但那些最弱小者的生命,从 未诞生的婴儿开始,却不受到维护呢?每一件侵犯生命的案件,尤其是在生命的开始,将造成对发展、和平和环境一些无法补救的伤害。
以不透明的方式订立一些错缪的权利或法条,而这些权利或法条都基于以一种贬抑人性和相对主义的看法,并灵巧地运用似是而非的表达方式,以推动堕胎和安乐死的权利,为达到这所谓的目的,这都对生命的基本权利造成威胁。
面对企图要司法视为同等值的一些与男女婚姻根本就不同型式的结合,而事实上这侵害婚姻的稳定,并模糊婚姻的特殊本质和它在社会上不可或缺的角色,婚姻的自然结构,即一男一女的结合,在司法上必定要被认可和倡导。
以上这些原则不是信仰的真理,也不是单纯一种宗教自由的必然结果。这些原则是铭刻在人性本质上的,是理性可了解的,因此,是共通于所有人类的。 教会并非站在信仰上的立场去推动这些原则,而是向所有的人民发言,不论他们属于什么宗教信仰。当这些原则愈遭到否认或误解时,那就愈有需要去努力推动这些 原则,因为这构成一个对人性真理的侵犯,并严重伤害正义与和平。
因此,另一种协助建构和平之重要方法,是掌管法律系统和正义的行政当局承认,在面对政府的法律和法令是侵犯人性尊严时,诸如堕胎和安乐死,人们 有权使用良心反对的原则。基本人权之一,也是与国际和平有关联的,就是个人和团体在宗教自由上,都有各自的权利。在这历史的时刻,推动这项权利已变得为愈 来愈重要了,不仅要从负面的观点,如同「为摆脱受控制的自由」,例如,摆脱在个人宗教自由选择上的受压和限制,但也要从正面的观点看,即在它各个不同的表 达, 一如「为获得言行的自由」,例如,获得对个人宗教见证的自由,宣讲和分享它的教义,从事些教育、慈善和爱德活动,为能实行自己宗教信仰的规诫,并且以教义 的原则和各自宗教团体的目的,以社团的方式存在及行动。可惜的是,既使在历史悠久的基督信仰传统国家,宗教不宽容的案件──特别是反对基督信仰,以及那些 单纯戴上他们自己宗教标志的人,數目日增。
缔造和平的人也应该注意,在社会愈来愈多的部分,舆论受到急进的自由主义和技术官僚政治主义的意识型态打击──这些主义正在扩张它们的理念,就 是为了要获得经济成长,甚至可以侵犯国家的社会责任和民间团结关怀的社会架构,以及不顾人在社会的权利和义务。但我们必须自我提醒,这些权利和义务──从 民间和政治这种权利义务开始,都是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以完全实现其它的权利和义务。
在这些社会权利与义务中,其中有一种是在今日最受威胁的,就是工作权。这是因为工作和工人在法律上应有的地位逐渐的被轻视,由于经济的发展已被 认为要完全依靠自由市场。劳动被视为是会因经济和金融的结构而改变价值的。关于这一点,我想再次肯定,人性尊严和经济,社会和政治的要素,则需要我们继续 「优先为所有的人争取持久的工作机会」(注4)。
要实现这一抱负不凡的目标,其优先条件就是对工作要有一个崭新的见解──基于伦理道德的原则及其精神价值观,增强工作的观念,使工作成为个人、家庭和社会之一种基本的利益。符合这利益,就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而这要求一个崭新及改革性的政策,使人人都享有就业机会。
借着一种崭新的发展和经济模式建立和平的美善
5、在许多地方都有人承认,必须要有一个崭新的发展模式和一个对经济新的看法。无论是团结和持久的全人发展,或是公益,两者都要求一种衡量利益 与价值的正确尺度──在订立这尺度时天主可以作为最终的参照点。光是有许多不同的方法和选择是不够的,尽管这些方法和选择是有多么好。可促进发展的种种利 益及选择应该被人善用,为达到美好的生活,养成一个承认精神領域卓越性的正直行为,并呼吁大家为公益而工作。否则,这些利益和选择将失去它们真正的价值, 最后变成新的偶像。
为要摆脱目前的金融与经济危机──这造成了更大的发展不均,我们需要人们,各个族群和团体,他们要促进人类的创造力来推展生命,为要能从危机本 身,发掘到一个辨明的机会和一种新的经济模式。近十年来之主导模式,都是要追求最高的利润和消费,基于一种个人主义和自私的看法,在评估人的价值时,只看 他们响应竞争要求的能力。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真正而持久的成功是借由我们自我奉献、我们智慧的能力和我们个人的进取心而获得,因为一个「人能活的」、真 正人道的经济发展,是需要不求偿的原则来表达出弟兄友爱之情与 「恩赐的逻辑」(注5)。
具体的说,在经济的活动上,缔造和平的人就是那些与他们的合作者和伙伴、工人、顾客和消费者,建立一个忠信和相互彼此之间的关系。他们参与经济 活动是为公益的缘故,而他们体认这承诺为超越自己利益的事物,而且又是为现世和未来子孙的利益。因此,他们不仅是为他们自己而工作,也是为确保他人有一个 未来和一个有尊严的职业。
在经济的领域方面,国家尤其是需要研发有一个工业和农业的发展政策,关心社会的进步,以及如何使一个法治和民主的国家制度普遍化。为金融、商业 和市场创造具时效性的伦理结构,也是基本且是有必要的;以上的这些组织必须是安定,而且受到更好的协调和控管,而不致于伤害到最穷的人。除了检讨至今所做 的事之外,缔造和平的人应下更大的决心去关注粮食危机,因为它比金融危机更严重。粮食的安全问题,再次回到国际政治会议的中心,原因是一些危机相互的关 连,包括基本食品的价格快速变易,某些经济操纵者不负责的行为,以及政府部门和国际团体不充份的管控。面对这危机,缔造和平的人蒙都受邀请,以团结关怀的 精神团结努力,从地方层级一直到国际层级,目的是要让农夫们,尤其是在小乡村务农的,从社会、环保和经济的角度来看,能以一种有尊严和合理的方式工作。
和平文化的教育:家庭与社会机构的角色
6、我想再次强力地肯定,各个不同缔造和平的人都蒙受召叫去培养对家庭公益和社会正义的热情,以及致力于有效的社会教育服务。
没有人能否认或低估家庭决定性的角色,无论是从人口学、伦理学、教育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的论点看,它都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具有一种自然本性 的召叫使命,要推展生命:它陪伴每一个个人直到他们成熟,并且激励家庭的成员借由他们的彼此关怀及分享而一起成长和有丰富的收获。尤其是基督信徒的家庭, 要作为个人成熟的苗床,按照天主神圣的爱的标准。家庭是达致和平文化不可或缺的社会主体之一。父母亲的权利和他们教育子女的首要角色必须要受到维护,首先 在伦理和宗教领域上。缔造和平的人──明日推展生命与爱的文化者,都是在家庭中诞生和成长的(注6)。
宗教团体是以一种特别的方式致力参与这教育和平的巨大任务。教会相信,她参与这一伟大的责任,把它视为她新福传的一部分──新福传以归向基督的 真理与爱为核心,因此是以个人与社会在精神与道德上的重生为核心。与耶稣基督相会,将培养缔造和平的人,委托他们促进共融,并克胜一切不正义。
文化机构,各级学校,以及大学对和平都有各自的特殊使命。它们蒙受召叫,不仅在培育新世代的领袖,而且对公共机关的革新,无论是全国性或国际性 的两者,作出格外的贡献。它们也能够对学术上的省思作出贡献,使经济和金融活动以稳固的人类学和伦理学作根基。今日的世界,尤其是政治界,需要得到清新的 思潮和一种崭新的文化辩证来滋润,用以克胜单纯的科技主义,并以一种公益的观点来调整目前各种不同政治潮流。公益被视为是人与人以及团体彼此之间正面关系 的一个综合,为了个人和族群整体的发展,是一切真正教育和平的根基。
一种教育和平缔造者的教育法
7、最后,我们清楚地看到,有需要提出并倡导一种和平的教育法。这要求有一个丰富的内在生命、一些清楚和可参照的道德重点、适当的态度和生活方式。
缔造和平的种种事业都聚集在公益的达成:它们唤醒人们对和平的兴趣,并培育和平。和平的思想、言语和举动都要造就一种和平的心态和文化,以及一 种尊重、诚实和友好的环境。因此有必要教导人民去爱他人,去培育和平,心怀善意地过活,不只是单纯的包容。基本上,要激励是「要对报复说不,要承认自己错 误,接受道歉而不去追根究底,最后是要宽恕」(注 7),以这种方式使错误和无礼都可在真理下得以认知,为能一起向修好迈进。这需普及一种宽恕的教育法。邪恶事实上被善所战胜,而正义可在效法天主父中找 到, 因为祂爱祂所有的儿女(参阅玛五 21-48)。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为它必先以一种灵修的发展作为预设、一种有高度价值的教育、一个人类历史的新视野。因此就有必要放弃这个世界的偶像 所许诺的假和平,因为这个世界是与其所伴随的危险为伍,那假和平会愚弄我们的良心,使它变得更愚蠢,而人向后退缩,以致于萎缩地活在冷漠中。相反地,和平 的教学法则包含活动、憐悯、团结关怀、勇气和耐心。
耶稣在祂自己的一生当中采取了所有这些态度,甚至完全把祂自己全然献上,甚至到「失去生命」的地步(参阅玛十 39;路十七 33;若十二 25)。祂向祂的门徒许诺,他们迟早会发现我在开始的时候暗示过的这非凡事实,就是天主已在人间,耶稣的天主完全站在人的旁边。在此,我愿回想一祷文来向 天主祈求,使我们成为祂和平的工具,使我们能把祂的爱带到有仇恨的地方,把祂的宽恕带到有罪过的地方,把真实的信德带到怀疑的地方。在这点,我们要与前教 宗真福若望廿三世一起向天主恳求,求祂光照所有的领导人,使他们能造福人群,带给人民世上的福祉之外,也能替人民捍卫和平这项宝贵的恩惠,拆掉隔离他们的 墙壁,增强他们彼此间爱的联系,在知识上成长,并宽恕那些得罪他们人;这样,借着天主的大能和启发,使世上所有的民族都能体验兄弟情谊之爱,而他们所期望 的和平将永远灿烂辉煌,并在他们中为王(注8)。
我以这祈祷表述我的期望,愿所有的人都将成为缔造和平的人,好使人类的国度将在兄弟友爱的和谐,繁荣与和平中成长。
发自梵蒂冈,2012年12月8日
教宗本笃十六世
注 释
1、 参阅梵二《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1
2、参阅「和平于世」通谕(1963.4.11)AAS55 (1963) 265-266
3、参阅同上:AAS55 (1963),266
4、本笃十六世《在真理中实践爱德》通谕(2009.6.29)32;AAS101 (2009)
666-667
5、参阅同上 34 和 36:AAS101 (2009) 668-670 和 671-672
6、参阅若望保禄二世 1994 年世界和平日文告(1993.12.8)AAS86
(1994),156-162
7、本笃十六世,会见政府官员,国家团体,使节团,宗教领袖,文化
界代表,Beabde-Lebanan 演说(2012.9.15)罗马观察报 2012.9.16
8、参阅《和平通谕》(1963.4.11)AAS55 (1963)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