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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

发表时间:17-09-08 来自:【辅大礼仪研究中心网】 作者:礼仪研究中心 编着  点击次数:588

本主日的福音,我们恭读玛18:15-20,基督徒团体的规劝之道。在这主题之前,有三个相关的段落:天国中谁最大(18:1-4)、戒立恶表(5-11节),以及亡羊的比喻(12-14节)。在规劝的教导之后,圣史玛窦更进一步发挥宽恕的主题(21-35节)。

「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独处的时候,规劝他;如果他听从了你,你便赚得了你的兄弟。」(15节)经文当中的「得罪了你」,有些译本(如《吕振中译本》、《新汉语译本》等)翻译成「犯了罪」。团体成员,无论是得罪其他的弟兄,或是犯下了罪过,都必然破坏成员之间的关系,进而影响团体的纪律。面对这些情况,正当的作法是先在私底下规劝他。规劝弟兄,要带着真正的谦卑和爱心,因为「不可存心怀恨你的兄弟,应坦白劝戒你的同胞,免得为了他而负罪债」(肋19:17);也不是要判断他,而是指出他的错误,使他发现、承认自己的罪过,并回头归正。

「但他如果不听,你就另带上一个或两个人,为叫任何事情,凭两个或三个见证人的口供,得以成立。」(16节)这一节经句,明显地反映旧约法律的经文:「人无论犯了什么不义,什么罪恶,或什么过错,只凭一个见证,罪名不得成立;须凭两个或三个见证的口供,才可定案。」(申19:15)但主耶稣的目的,并不在于司法上的定罪,而是要借着两、三位弟兄的协助和说服,使犯错者承认罪过。「若是他仍不听从他们,你要告诉教会;如果他连教会也不听从,你就将他看作外教人或税吏。」(17节)拒绝规劝的成员,是自绝于救恩的团体之外,将他们视作外邦人或税吏,是新约团体一致的态度和作法(参阅:罗16:17,得后3:14)。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18节)这里再一次出现主耶稣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伯多禄之后,关于束缚和释放的经文(参阅:16:19);不同的是,主耶稣在那时只对伯多禄说,「凡你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但在这里则是对整个门徒团体说。伯多禄掌管天国的钥匙,因此握有开与关,亦即束缚与释放的权柄,后代继承宗徒职分的牧者,也都握有这权柄。牧者身为团体的领导人,应以福音的真道,管教团体的成员。而一切管教的目的,都应当以「赢回自己的弟兄」为依归;团体中的成员,与领导人同属基督的肢体——教会,同样也负有维系团体纪律的责任。因此教会的每一位成员,都要同心协力,坚持福音的真理,并依照天主的心意,藉由规劝,维持团体的公义、圣洁,使她免受罪恶的玷污,并促进团体的共融;对于那些坚持信仰,时常革新向善的信友,教会要为他们大开天国之门。但对于那些怙恶不悛的弟兄,教会则握有关闭大门的权柄,藉以维护团体的纪律。

读经一(则33:7-9)中,天主立厄则克耳先知为以色列家族的警卫。若先知不警告恶人离开邪道,恶人虽因自己的罪而丧亡,天主也要由先知手中追讨他的血债;若是恶人不听从先知的警告,因自己不肯归正而丧亡,先知也救了自己的性命。对于基督徒来说,如果我们不规劝弟兄,他虽因自己的罪恶而丧亡,但主也要向我们追讨责任。在读经二(罗13:8-10)中,保禄宗徒也教导我们:「除了彼此相爱外,你们不可再欠人什么,因为谁爱别人,就满全了法律。」爱德,是我们规劝弟兄的动机;我们不愿意自己的弟兄因罪恶而丧亡,因此要负起责任,帮助他回头改过,以免失落永生。信仰团体中的爱德,证明了天主的国已经来临;当我们为了使弟兄得救,两、三个人聚在一起,热心祈祷并彼此分享时,主耶稣就临在我们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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