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42:1-3,5-6,12-16
咏119:66,71,75,91,125,130
路10:17-24
这段福音是路加独有的。当七十二门徒传教归来时,他们十分欢喜,因为他们虽然不学无术,但也能因耶稣的名字行各种奇迹,并治好各种病人且消除疑难杂症。当他们向耶稣报告这一切的时候,耶稣却给了他们更大的肯定,告诉他们:真正值得欢喜的,乃是他们的名字,已经登记在天上了。
的确,“传播福音源于耶稣给予门徒的使命,凡与祂相知、相遇的人,必定会从心灵和生命中流溢出这份喜乐的使命。”(先教宗方济各)所以传播福音乃是教会特有的恩宠及使命,也是教会的特征,可以说教会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宣传福音。因此为基督徒而言,“传教使命是一个回答、自由、自觉地回应天主的召叫。但只有当我们在教会内善度与活生生的耶稣之间个人爱的关系时,才能感受到这一召叫。”(传教节文告)
“旅途中的教会在本质上即带有传教特性,因为按照天父的计划,教会是从圣子及圣神的遣使而发源的。”(《教会传教工作法令》2)“教会受天主派遣给万民,作为拯救普世的圣事,为了其本身所有大公性的基本要求,并为了遵从其创立者的命令,努力向全人类宣布福音。”(《教会传教工作法令》1)的确,基督的教会也继承了宗徒的使命,要不断地宣讲福音,为主作证。身为当今的基督徒,回应这个召叫已成为其生命的意义和境界。所以每位基督徒都要意识到,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有义务如同当年的依撒意亚一样,去回应天主的召叫,向天主愉快地答复:“我在这里,请派遣我!”(依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