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前15:1-11
咏118:1-2,15-17,28
路7:36-50
悔改的罪妇,这一段事迹是路加独有的记载。虽然其他三部福音都有类似的内容,但那是发生在伯达尼,并且也是在耶稣传教生活的最后阶段,即受难前发生的,而且耶稣也都强调了那妇女所用的香液,原是为安葬祂而准备的。但在这里耶稣所强调的是,祂要赦免她的罪,因为她爱得多。所以“贫穷人听到喜讯”(路7:22),即这一段的主题。
在法利塞人家中吃饭,发生了这件事情,在这里耶稣更是要证明祂是罪人的朋友。按照犹太人的习俗,用水洗脚、亲吻客人并在头上抹油,这是对极受尊敬的客人才做的。可是这妇女,她所做的更超越了这些动作,她是用自己眼泪,而不是用水给耶稣洗脚,洗后且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她不是在耶稣头上擦油,而是口亲耶稣的脚并用油敷抹。这一切都暗示她对耶稣的爱,因为她事先得到了天主的爱和怜悯。耶稣以“债主”的比喻,说明了这一点。因此,耶稣向大家声明:她那许多罪得了赦免,因为她爱得多。接着“耶稣对妇人说:你的信德救了你,平安回去吧!”
对于这位妇人,耶稣没有说她是无罪的,却承认她犯了罪,而且赦免了她的罪。这个事件由此得到了说明:每个人都是罪人,每个人都需要宽恕、赦免。只有我们在需要基督恩宠的时候,才能意会到宽恕是个大恩赐。这位妇女成了我们的楷模,她具有无穷尽的感恩,以及对耶稣真诚的爱。这心态是所有人,在基督赐救恩的光照下,都应该表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