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18:23-28
咏47:2-3,8-10
若16:23-28
祈祷时“求而不得”的痛苦经验与今天福音中耶稣许诺的“求必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面对门徒们信德的薄弱以及祈祷时失望的经历,耶稣说:“你们因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必会赐给你们”(若16:23)。藉着这句话,耶稣向我们提出了祈祷的要求。
第一,“因我的名”要求的是对耶稣真正的认识和完全的信赖。否则,“求必得”所产生的结果就会被错误地认为是“魔幻法术”的宝典或者“盖章生效”产生的效应。耶稣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祂天主子的位格、救世主的身份、中保的角色以及与父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样的祈祷是建立在对耶稣的认识和信赖之上的,也要求我们一听到耶稣的名字,就应谦恭地屈膝叩拜(参斐2:10)。
第二,“因我的名”要求住在基督内,与祂的生命结合在一起。耶稣说:“我在父内,父也在我内”(若14:11a),而且“父的一切都是我的”(若16:15a),所以,“你们离了我什么也不能做”(若15:5b)。
第三,“因我的名”也要求实际的行动。祈祷是主动地走近耶稣,向祂表达我们的需要,是皈依祂的行动,更是为了在祂内多结果实以光荣天主父(参若15:7-10)。
由此可知,“因我的名”是耶稣给我们的许诺,也是对我们的要求。正如保禄宗徒所说的:“你们无论做什么,在言语上或在行为上,一切都该因主耶稣的名而做”(哥3:1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