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15:22-31
咏57:8-12
若15:12-17
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稣再一次阐释了爱的真谛,藉着祂和父之间爱的关系,祂命令门徒们应该彼此相爱(参若15:12)。我们尝试从几个方面理解爱的深刻含义。
一,爱的根源。“父怎样爱我,我也怎样爱你们。”(若15:9)这是耶稣对门徒们的真情流露,把祂从父那里得到的爱,毫无保留地给了门徒们。更重要的是,祂向我们说明了爱的根源和爱的方式,即天父的爱是一切的根源(参若一4:8),耶稣以父爱祂的方式来爱我们。耶稣的爱根源于父,祂接受派遣并完成使命也是出自父的爱。藉着爱的命令,耶稣邀请我们在一切事上回到爱的根源,生活在父的爱内。
二,爱的命令。爱的命令不是简单的人际关系的表达,更是人神关系的要求。爱的命令并非指个人的主观喜好,也不是我们的自由选择,而是祂的命令,这命令本身就是爱的表达,是耶稣的体会和行动的概括。所以,藉着爱的命令,耶稣邀请我们进入到一个全新的爱的幅度,去经验爱的奥秘。
三,爱的实践。对爱的深刻理解,不应仅停留在这份命令上,而在于遵守,在于实践。耶稣就是在爱的实践中完成父的旨意,这是祂给我们留下的榜样。因为只有不断地实践爱的命令,我们才配享有耶稣的爱情,才可真正成为祂的朋友(参若15: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