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4:1,5-9
咏147:12-13,15-16,19-20
玛5:17-19
本日福音属于耶稣山中圣训的一部分。在此之前,耶稣告诉群众,真幸福的人生应当是怎样的(参玛5:3-12)。紧接着,耶稣又用比喻告诉门徒,人生命的本质和使命是什么。(参玛5:13-16)而在今日的福音中,耶稣表明了自己对犹太法律的态度,即祂就是受圣父的差遣,为成全法律而来的那一位(玛5:17)。
法利塞人和经师之所以受到尊敬,是因为他们完全按照犹太律法去生活。耶稣并没有否定法律,但犹太人只知道死守法律,而他们的心却远离天主,对近人毫无怜悯之心,因此耶稣斥责他们是伪善之人。他们确实在遵守,且努力去践行旧约的律法,并以此作为生活的金科玉律,却忽略了法律的真精神。耶稣来,并非为了废除律法,而是为了成全。
我们却有很多人为了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不遵守天主的诫命,无视教会的规定。被耶稣称为伪善者的法利塞人和经师,为了遵守天主的诫命而努力,有时却无视天主的诫命。反观自身,当我的意愿和天主的诫命冲突的时候,当我所做的事与教会的规定相悖时,我是克服自身的欲望去遵行天主的诫命,还是抱着下次再说的心态,去满足自己的私欲呢?但愿我们都能勇敢地对自己的私欲说不,选择承行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