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3:25,34-43
咏25:4-9
玛18:21-35
“爱”与“被爱”,哪个优先呢?“宽恕”与“被宽恕”又是哪个更为优先呢?可能在大部分人的认知中,估计是“被爱”或者“被宽恕”更为优先。
今天福音的比喻就是有关宽恕的故事。故事的开始是,“为此,天国好比一个君王,要同他的仆人算账”(玛18:23)。当时的时代背景,一万塔冷通可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而有个仆人虽然欠了他主人一万塔冷通,却获得了宽恕,免去了他的债务。但这个仆人离去之后,遇见了欠他一百德纳的同伴,却没有宽恕他,反而让他还钱。这个仆人虽然得到主人的怜悯,自己反而没有一颗怜悯的心。
这个比喻中,很明显地,天主就是那个主人,祂宽恕我们的所有罪和债。如此,就像天主宽恕我们那样,我们也该将得到的那份宽恕,去原谅那些曾经对我造成伤害的人。因为在我们宽恕别人之前,就已得蒙宽恕,且这样的宽恕是无止境的。就如耶稣对伯多禄说:“我不对你说直到七次,而是七十个七次”(玛18:22)。我们在宽恕或原谅别人之前,就已经验到天主无限的仁慈。
主人宽恕仆人的罪债是出于祂动了怜悯的心(玛18:27),而这颗怜悯的心,就是天主慈悲的表达,不需要任何的代价或条件去获得的怜悯。因此,我们去实践天主的慈悲时,也应当从“心”出发,接受宽恕的经验,就是我们宽恕人的力量来源。